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奖助学金:2013年度,学院有11人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226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1000人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3000元。
3.学院奖学金:学院每年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最高3000元。
4.企业奖学金:广东文舟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在学院设立每学年20万元的“文舟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大通机械集团公司在学院设立每学年5万元的“大通助学金”资助贫困学生。
5.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6.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 赵老师
监督电话:020-86423910
传真: 020-86423910
电子邮箱:gtxyjiwei@126.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6004159 020-37431459
15013084466 13660205037
传真电话:020-37431457
电子邮箱:gtxyzb@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gtxy.cn
招生网址:http:// www.gtxy.cn/zsj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