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招生纪检办公室
联系人:刘志坚
监督电话:0758-6179266
传真:0758-6179038
电子邮箱:zsjj000@163.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8-6179018 6179028 6179228
电子邮箱:zszx66333@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zqtbu.com
招生网址:http://www.zqtbu.com/zsb.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