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什么是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将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激发潜能,主动发展,走出教室、走向社会,在社团活动中培养兴趣,在社会实践中经受锻炼,全面提升德智体美各方面综合素质。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具体的评价方式及指标体系,将在教育部备案的《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中明确。
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功能定位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参考作用是如何体现的?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要求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校招生评价体系。我省从2013年开始已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入高考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录取考生参考。
我省将进一步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在高校自主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报考条件和初次遴选的主要依据之一,高校可以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特长表现情况、选修课程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多方面提出要求,或纳入综合成绩;在高职招生录取中,高校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选拔录取参考,纳入综合评价内容;在统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以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十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序有哪些?
总的有五个程序: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材料使用。五个程序前后连贯,环环相扣。同时对每个程序的时间、责任主体等作了明确规定。如写实记录由学生自己填写活动记录单,教师提供指导,但教师不得代替学生记录;记录要及时,突出重点,注重写实。再如,整理遴选在每学期末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遴选出来的材料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用于高校招生使用的材料,除要进行公示外,学生和相关教师必须签字确认,一经录入不得随意更改。这些规定非常明确具体,旨在规范评价过程。具体的操作程序,将在教育部备案的《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