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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黑龙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考试评价 2015-3-28 12:25:01

关于2014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及成绩查询工作的通知

市(行署、总局)、县(市、区、分局)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各普通高中:
现将2011、2012、2013级学生2014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过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考试评价网(以下简称“省考评网”http://www.hljkaoping.cn)发布。市(行署、总局)、县(市、区、分局)考评办及各普通高中,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查阅所辖学校、本校考生成绩。考生可在“学生成绩查询”窗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两者皆为考生本人的考籍号)查阅自己的考试成绩。
一、关于成绩发布
首次参加学业水平某科目考试的学生,该科成绩发布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参加补考学生的成绩发布为C(及格)、D(不及格)两个等级。曾经报名参加某科目考试但缺考或成绩为0分的学生,参加此次考试后,该科成绩也发布为A、B、C、D四个等级。
2014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中违纪作弊考生单科(违纪)或全部科目(作弊)成绩记为D级。
各学校要认真安排好本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工作,学校要将成绩下载、打印,向全体学生(包括借读生)公布并告知学生上网查阅成绩办法,使每位学生都知道已考各科目的成绩等级。
成绩公布中特殊情况,处理办法如下:
(一)考生某科目成绩栏目处为空白
1.缺考考生。
2.未报考相应科目的学生。
(二)在2013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中违纪作弊的考生,此次考试成绩按照补考认定,只记为C或D级。
(三)在2014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中违纪作弊的2011、2012级考生,除省考评办已取消违纪科目成绩或当次考试各科成绩,考评网发布的是以往的考试成绩。
二、关于成绩查询
学校上传的本校学生考试、考查科目成绩已经是学校按照黑教基[2008]227号《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文件要求进行公示后并已上传至省考评网上的成绩,不予查询、变更。省考评办只受理2014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省统考科目的成绩查询。
省考评网上发布的是考生的最终(截止到2014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校对已参加考试但公布成绩栏目处仍为空白(排除前述情况)的学生,要认真做好登记,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说明查询理由,学校汇总并按科目填写《2014年12月学业水平考试省统考科目成绩查询登记表》(附表),逐级上报至市(行署、总局)考评办。市(行署、总局)考评办按县(区)审核汇总后于3月16日前上报至邮箱ZQL9999@126.COM。
考生成绩已公布确切等级的原则上不予查询,特殊情况由学校写明具体查询理由。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级考评办和学校要依据考生提出的查询申请在省考评网上逐一核查学生报名、考试成绩、考籍号等信息,明确成绩查询原因,并做好登记,及时上报。
2.省考评办受理成绩查询时间为2015年3月 12— 20日,逾期不予受理。
3.省考评办将查询、认定的考生成绩通过省考评网发布。
4.各级考评办和学校要认真做好成绩查询工作,尤其对2012级即将参加2015年高考学生的成绩查询。
5.申请查询的学生不能做任何信息更正和学籍变更。
四、关于出省借读学生外省省级成绩证明上报
学校将已在本校注册学籍的出省借读学生的《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出省借读登记表》和借读省开具的省级《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证明》逐级上报至市(行署、总局)考评办,市(行署、总局)考评办按季度将纸质和电子表上报省考评办。
五、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2015年4月1日至4月23日采集上传2012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内容及操作方式请关注省考考评网4月1日发布的操作说明。
附:
1、2014年 12月 学业水平考试省统考科目成绩查询登记表(EXCEL格式)
2、2015年外省转入学生成绩证明汇总表(EXCEL格式)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
                    二○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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