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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2016届海南会考考籍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教育厅 2013-12-13 10:38:53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建立2016届学生普通高中基础会考考籍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招生办,海口、三亚、儋州市考试中心,各有关普通高中学校:

我省建立2016届普通高中学生基础会考考籍(简称建立考籍)工作将于11月中旬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考籍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建立2016届会考考籍:

(一)参加我省2013年中招考试,被本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注册入学就读的学生。

(二)经我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2016届学籍的学生。

二、学生申请建立考籍时须提交的材料

学生提交的材料包括: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以下四类情况的学生,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一)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的,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并经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确认的证明两者关系及说明“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原因的证明书。

(二)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必须补充提交所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

(三)法定监护人不是亲生父母亲的,必须补充提交人民法院的变更法定监护人的裁决书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四)未参加我省2013年中考的,必须补充提交经市县(单位)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

因我省的《2014年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实施办法》已出台,今年建立考籍对非本省户籍的学生不再要求提交有关同意借读批准材料。

三、学生申请建立考籍的时间

(一)11月11日至11月15日,学生向学校提交个人的申报材料、领取《报考卡》。

(二)11月18日至11月25日,招办通过读卡器读取学生身份证采集身份证信息;学生本人自行上网填报相关信息。11月26日17时30分,我省普通高中会考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四、建立考籍的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学校收集、审核学生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学校收集、审核学生提交的建立考籍申请材料时,审核人在核对复印件和原件一致后,须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二)发放会考报考卡。学校审查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后,向学生发放《报考卡》。

(三)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了《报考卡》的学生须按市县招生办的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考卡》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器读取本人的基本信息;学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在读取学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时,应在基础会考报名系统中首先输入学生的《报考卡》卡号,然后再将学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读卡器上采集其基本信息。在操作过程中,系统如显示“‘该卡号已存有学生的申报信息,你确定要重读吗?’,若需重读则按‘确定’键,否则按‘取消’键”的字样,则表明卡号输入可能有误,学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需认真进行检查并重新输入正确的卡号,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四)学生自行上网填报信息。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b.hi.gov.cn,http://3395602956),凭《普通高中会考报考卡》卡号和密码进入“海南省高中基础会考门户站”,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填报、核对和提交本人的申报信息。

学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须注意:

1.学生必须按照网上报名系统的有关要求,认真、准确地逐项填报本人的信息。

2.《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础会考网上报名表》中标注有“*”的项目,为学生必填项目,学生漏填或不填其中一项,报名系统将自动限制其提交信息。

3.学生填报信息时,若输入本人参加今年中考准考证号码不正确,系统将不能提交确认其网上申报的信息。要了解本人参加今年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可向当地市县招生办或所在普通高中学校查询。

4.学生填报信息并提交后,须认真核对《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础会考网上报名确认表》上的所有信息。经核对确认无误后所提交的申报信息,省考试局的服务器将自动保存。

5.在申报期间,学生需要修改、更正本人填报的信息,可重新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修正。但只能修改本人填报的申报信息,不能修改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卡器所采集的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多次上网修改、更正本人申报信息的,省考试局的服务器仅保存其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

6.申报时间截止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将不能再上网填报或修改信息。

7.学生因不认真核对本人的《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础会考网上报名确认表》,从而出现漏报、错报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承担。

五、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一)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

报名系统中已储存有我省2016届经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备案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名单及本人参加我省今年中考的准考证号码。学生在报名系统中输入中考准考证号码后,系统将自动核对学生的姓名与中考姓名是否一致,如果二者不一致,系统将自动显示“姓名与中考姓名不符”字样。如果是中考准考证号码输入有误,须重新输入本人正确的中考准考证号码;如果是参加中考后更改姓名的,在网上确认提交本人的申报信息后,还需向市县招生办补充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未办理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

在网上申报考籍结束前,仍未办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领取《报考卡》并自行上网填报本人的其它申报信息,同时填写《未提交身份证的2016届学生登记表》交市县招办备查,待领取了身份证后再到市县招办指定的地点补充读取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信息。

(三)无我国居民身份证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

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无我国公安机关颁发的我国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籍等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基础会考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网填报信息。

(四)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

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因未参加我省2013年中考而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基础会考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网填报申报信息。

六、资格审查工作的要求

(一)学生申报建立考籍资格的初审工作由学校负责,确认工作由市县教育招生部门负责,由学生所在学校在报名系统中作出初审意见,市县招生办在报名系统中作出审批意见。

(二)学生考籍资格的审查(包括材料收集、审核、归档),主要是审查学生是否具有经海南省教育厅确认的本省普通高中学籍。审查的具体内容是学生参加今年中考情况、录取情况、注册入学就读情况、学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情况等。

在审查学生申报材料的过程中,须审查确认学生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和符合申请条件。否则不具备建立考籍的资格,学校不予以发放《报考卡》。

(三)在审查过程中,审核人必须根据学生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审查核对学生网上输入的申报信息与申报材料,确保二者相关信息准确一致。网上申报信息与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一致的,学校和市县招办不得认定其建立考籍的资格。

(四)市县招办对申报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法定监护人不是亲生父母亲、未参加我省2013年中考等三类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审核人在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市县招办公章,连同补充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一并按规定时间上送省考试局复查。

七、资格审查工作时间安排

(一)11月11日至11月15日,学校负责收集、审查学生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发放《报考卡》。

(二)11月27日至11月29日,学校、市县招生办分别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和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和终审。

(三)12月9日至12月13日,市县招生办将申报的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的、法定监护人系非亲生父母的、未参加我省2013年中考,但经市县(单位)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等三类学生的申报材料汇总送交省考试局复审。

(四)12月16日,省考试局统一编排并向各市县下发通过审查获得普通高中基础会考考籍的学生考籍号;

(五)12月18日,市县招生办下载、打印学生的考籍信息表并分发到所属学校,由学校通知学生本人。

 

 

 


海南省考试局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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