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教通〔2012〕19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普通高中学校:
为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深入开展,根据《﹤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8〕79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教通[2009]86号)的文件精神,长沙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综合考查,在市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查科目
综合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等八个科目。
二、考查对象
综合考查对象为我市普通高中高三学生。
三、考查依据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制订的《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查指导纲要》执行。
四、考查办法
1、统一命题。在市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组织相关人员统一命题制卷(包括实验操作考查的教师评分表)。笔试科目命制试题各1套;理、化、生实验操作每科命制4套考查试题,供学校任选择其中两套进行考查;体育测试项目见《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指导纲要·体育与健康》。
2、考查形式
①开卷笔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等四个科目。
②现场测试:体育。
③实验操作:生物、化学、物理等三个科目。
3、实验操作考查程序
①学生抽签。学生每36人一批,每人从理、化、生试题中抽取一科一题进行考查(每科考查题2个,每6个人抽取1个试题考查)。
②学生考查。学生每12人进入相应学科考室进行考查,每小组考查时间为20分钟。由监考老师宣布实验操作开始,统一计时。
③成绩评定。监考老师按照评分标准现场评定成绩。
4、考查时间及时量
2012年10月12—14日进行,具体学科安排如下: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10月12日
(星期五) |
信息技术: 9:00——10:00 |
音乐:14:30——15:30 |
通用技术:10:30——11:30 |
美术:16:00——17:00 |
10月13日
(星期六) |
理、化、生实验操作:
8:30——12:00 |
2:30开始 |
10月14日
(星期日) |
体育:8:30——12:00 |
2:30开始 |
五、考查补测
各学校要保证每个学生都参与考查,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查的学生,学校必须规定统一时间进行补测。综合考查科目(笔试科目除外)不及格者可当场补考两次。
六、考查组考
1、考室(场地)布置
①笔试考查科目的考室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布置。
②体育测试要规划好场地,准备相关器械。
③实验操作室布置要求:
学校根据学生人数准备好实验室,每个实验准备6套实验器材及相应的备用器材。两个实验的器材摆放在同一考室,同一实验器材摆放成一行。
2、监考要求
笔试考查科目的监考,每考室由学校安排2名教师;实验操作考查,每考室安排2名监考老师,每位老师监考6名学生。
3、试卷装订
①笔试科目的试卷按省级统一考试的要求装订。
②实验操作考查的评分表按同一批次(36人)装订成1本。
4、巡视督查
综合科目考查期间,市、区(县、市)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对各学校组考情况进行巡视督查,对组考不认真,问题较多的学校要求重测。
七、考查阅卷
笔试考查科目由学校统一组织阅卷。
八、计分办法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等八个科目考查的总成绩,由综合考查成绩和单项考查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考查科目成绩以100分制呈现,计入考查科目总成绩的权重为0.5;各学科单项考查(即学分认定办法中的学校平时考查)分值为100分,计入考查科目总成绩的权重为0.5。计入总成绩的单项考查成绩计算办法是:每次单项考查原始分相加除以单项考查次数再除以2。
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科目不组织市级综合考查,其计分办法见附后的《长沙市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考查指导意见》。
考查科目补考成绩只记及格和不及格,补考及格科目按60分折算计入考查科目的总成绩,补考不及格科目成绩按实际得分折算计入考查科目的总成绩。
九、成绩上报
各学校按学生综合考查和单项考查的成绩,根据计算办法确定学生各科考查总成绩(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三科)于10月24日前上报所属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普教科),县(区、市)普教科于10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十、结果运用
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湘教发〔2008〕79号)的规定执行。
十一、工作要求
1、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师生考前动员工作,认真组织好考查工作,迎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
2、要做好监考老师的培训工作,实验操作考查的监考老师要掌握实验考查的形式与评分标准,要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成绩评定,保证考查公正、公平。
3、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有关安全防范预案,防止考查测试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