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教通〔2013〕183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校:
为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深入开展,根据《﹤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8〕79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教通[2009]86号)的文件精神,长沙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综合考查,在市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查科目
综合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等八个科目。
二、考查对象
综合考查对象为我市普通高中高三学生。
三、考查依据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制订的《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查指导纲要(2013年版)》执行。
四、考查办法
1、统一命题。在市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组织相关人员统一命题制卷(包括实验操作考查的教师评分表)。笔试科目命制试题各1套;理、化、生实验操作每科命制4套考查试题,供学校任选择其中两套进行考查;体育测试项目见《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查指导纲要(2013年版)·体育与健康》。
2、考查形式
①开卷笔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等四个科目。
②现场测试:体育。
③实验操作:生物、化学、物理等三个科目。
3、实验操作考查程序
①学生抽签。学生每36人一批,每人从理、化、生试题中抽取一科一题进行考查(每科考查题2个,每6个人抽取1个试题考查)。
②学生考查。学生每12人进入相应学科考室进行考查,每小组考查时间为20分钟。由监考老师宣布实验操作开始,统一计时。
③成绩评定。监考老师按照评分标准现场评定成绩。
4、考查时间及时量
2013年10月12—14日进行,具体学科安排如下: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10月12日
(星期六) |
信息技术: 9:00—10:00 |
音乐:14:30—15:30 |
通用技术:10:30—11:30 |
美术:16:00—17:00 |
10月13日
(星期日) |
理、化、生实验操作:
8:30—12:00 |
2:30开始 |
10月14日
(星期一) |
体育:8:30—12:00 |
2:30开始 |
五、考查补测
各学校要保证每个学生都参与考查,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查的学生,学校必须规定统一时间进行补测。综合考查科目(笔试科目除外)不及格者可当场补考两次。
六、考查组考
1、考室(场地)布置
①笔试考查科目的考室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布置。
②体育测试要规划好场地,准备相关器械。
③实验操作室布置要求:
学校根据学生人数准备好实验室,每个实验准备6套实验器材及相应的备用器材。两个实验的器材摆放在同一考室,同一实验器材摆放成一行。
2、监考要求
笔试考查科目的监考,每考室由学校安排2名教师;实验操作考查,每考室安排2名监考老师,每位老师监考6名学生。
3、试卷装订
①笔试科目的试卷按省级统一考试的要求装订。
②实验操作考查的评分表按同一批次(36人)装订成1本。
4、巡视督查
综合科目考查期间,市、区(县、市)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对各学校组考情况进行巡视督查,对组考不认真,问题较多的学校要求重测。
七、考查阅卷
笔试考查科目由学校统一组织阅卷。
八、计分办法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等八个科目考查的总成绩,由综合考查成绩和单项考查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考查科目成绩以100分制呈现,计入考查科目总成绩的权重为0.5;各学科单项考查(即学分认定办法中的学校平时考查)分值为100分,计入考查科目总成绩的权重为0.5。计入总成绩的单项考查成绩计算办法是:每次单项考查原始分相加除以单项考查次数再除以2。
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科目不组织市级综合考查,其计分办法见附后的《长沙市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考查指导意见》。
考查科目补考成绩只记及格和不及格,补考及格科目按60分折算计入考查科目的总成绩,补考不及格科目成绩按实际得分折算计入考查科目的总成绩。
九、成绩上报
各学校按学生综合考查和单项考查的成绩,根据计算办法确定学生各科考查总成绩(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三科)于10月24日前上报所属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普教科),县(区、市)普教科于10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十、结果运用
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湘教发〔2008〕79号)的规定执行。
十一、工作要求
1、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师生考前动员工作,认真组织好考查工作,迎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
2、要做好监考老师的培训工作,实验操作考查的监考老师要掌握实验考查的形式与评分标准,要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成绩评定,保证考查公正、公平。
3、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有关安全防范预案,防止考查测试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长沙市教育局
2013年9月22日
附件:
长沙市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考查指导意见
学校是单科考查的主体,对单科考查进行统一组织、管理和实施,考查时间由学校根据教学实际确定,研究性学习活动可在每个研究课题完成后结合课题成果评价对学生进行考查,学生该学科的总成绩为历次考查成绩的算术平均值;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两门学科的考查,可以在每学年末进行,也可以在记录历次活动情况的基础上,对学生高中阶段参与活动的情况一次性进行综合考查。考查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考查结果记录学生考查成绩的原始分。为了使单科考查有据可依,确保长沙市高中学业水平考查公平、公正,促进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研究性学习活动
高中三年,学生必须完成至少2个不同类型(如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和项目设计类等)的课题研究,每个主题必须提供的考查证据如下:
社会科学类主题:课题开题报告(2000字以上)、课题开题答辩过程记录、活动实施过程中收集的文献资料一份、访谈提纲一份、访谈记录一份、调查问卷一份、调查报告一份、活动过程照片5张、小组阶段交流记录一份、结题答辩记录一份、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活动小结一份(300字以上);
自然科学类主题:课题开题报告(2000字以上)、课题开题答辩过程记录、活动实施过程中实验方案一份、实验记录一份、实验研究报告一份、活动过程照片5张、小组阶段交流记录一份、结题答辩记录一份、研究报告(2000字以上)、活动小结一份(300字以上);
项目设计类主题:课题开题报告(2000字以上)、课题开题答辩过程记录、活动实施过程中的设计方案一份或制作的模型一个、活动过程照片5张、小组阶段交流记录一份、结题答辩记录一份、研究报告(2000字以上)、活动小结一份(300字以上)。
(二)社会实践
高中三年,学生开展社会实践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其中参加校外活动的时量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查主要内容如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1.行业体验活动:军营生活体验与军事训练、农村生活体验与农业劳动、企业生活体验与工业生产三个方面的证据各一份。
2.学校传统活动:学校值周值日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以及其它重大节日活动的证据各一份。
3.参观考察活动:参观考察风景名胜、教育基地、政府机构的证据各一份。
(三)社区服务
高中三年,学生开展社区服务总时量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如下几个方面自主选择二项以上活动作为考查内容,每项内容各提供证据一份:
1.社区(或者村镇)文化活动(如法制宣传、人口与保健宣传、科普推广活动、拥军拥属、文娱演出等)。
2.社区(或者村镇)环境建设(如环保服务、绿地领养、板报橱窗制作、交通秩序维护等)。
3.社区(或者村镇)干部见习活动(如社区社情调查、社区规划、社区合理化建议、社区干部工作体验等)
4.义工活动(如助学、助老、助残、关注弱势群体等)。
(四)考查方式建议
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三门课程考查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研究性学习活动]
1.所有参加考查的学生填写《研究性学习活动考查登记表》(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2.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每类课题的过程材料
(2)提交成果鉴定表(包括自我鉴定、组内鉴定、指导教师鉴定,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3.由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考查领导小组组织教师,按照《研究性学习活动考查评分表》,逐项评分,评定学生成绩。
4.公示学生成绩,接受学生申诉和意见反馈,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考查领导小组最终进行成绩认定。
[社会实践]
1.所有参加考查的学生填写《社会实践考查登记表》(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2.提交社会实践原始材料。
3.由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考查领导小组组织教师,按照《社会实践考查评分表》,逐项评分,评定学生成绩。
4.公示学生成绩,接受学生申诉和意见反馈,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考查领导小组最终进行成绩认定。
[社区服务]
1.所有参加考查的学生填写《社区服务考查登记表》(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2.学生提交参与社区服务的原始材料。
3.由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考查领导小组组织教师,按照《社区服务考查评分表》,逐项评分,评定学生成绩
4.公示学生成绩,接受学生申诉和意见反馈,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考查领导小组最终进行成绩认定。
学校完成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业水平考查后,省、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校考查结果的信度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