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等9个科目,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及时量: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10日 |
政 治 8:00 - 9:30
化 学 10:20-11:50 |
语 文 15:00-17:00 |
6月11日 |
历 史 8:00 - 9:30
生 物 10:20-11:50 |
数 学 15:00-17:00 |
6月12日 |
地 理 8:00 - 9:30
物 理 10:20-11:50 |
外 语 15:00-17:00 |
4.评卷工作
评卷工作由省、市共同组织,全省集中扫描、定点评卷。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区负责将考生答题卷按要求集中清点、装袋、汇总造册,统一送到市学考保密室,由市学考办送省学考办指定地点扫描。评卷有关工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