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相关民办学校: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湘教发〔2008〕7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属国家教育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省、市、县分级实施。各地各学校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精心部署和组织考试各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学考工作顺利实施。
二、工作安排
(一) 正考工作
1.正考报名
(1)报名对象:2012级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应报名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及程序:4月1-8日,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学校审查学生报考资格、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并汇总后,通过“湖南省普通高中学考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考系统”)将考生信息逐级上报。4月10日前,各县市区对所辖学校考生报名信息复核、汇总并报市学考办。4月15日前,市学考办审核、汇总市直学校和各县市区上报的考生报名信息上报省学考办。如发现报名人数与本地区(或学校)在籍学生人数不符的,审核不予通过,相关单位要查明情况并作出书面说明。考生信息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删除,逾期一律不予补办报名手续。
(3)报名费收缴:各学校务必在4月10日前,按照“湘价教〔2013〕9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按每生每科14元收取考试报名费,并按隶属关系逐级上缴(上缴经费明细、账户及账号另行通知)。在办理汇缴手续时,缴费项目名称必须注明“普通高中学考报名费”,并及时将缴款凭证传真至市学考办作为核实经费到账情况的依据。上缴报名费经核实到账以后,由省、市向缴款单位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过非税分成上解的,由当地非税部门向缴款单位开具缴款凭证)。
2.组考工作
(1)职责分工: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学考考务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考务细则》)要求组织实施,省、市、县市区和学校分级负责。
(2)考点设置:严格按照《考务细则》和《湖南省普通高中学考考点建设规范》规范设置考点。每个考点至少安排两所及以上学校学生参考。考点设置由县市区申请,市学考办审核,省教育厅确认公布。
(3)考务培训:按《考务细则》要求分级负责,所有考务工作人员要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
(4)监考要求:各考点要按《考务细则》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工作。考试结束后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将考试监控录像硬盘、电子监控情况汇总表、缺考考生汇总表、特殊考生登记表、违纪考生情况登记表和汇总表等资料交市学考办统一上交省教育厅。
(5)保密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考务细则》要求加强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重点要加强保密室设施设备的建设,确保达到规定要求。
(6)特情处置:市县两级学考办和学校在考试期间要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各考点组考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统一考试的,及时将情况逐级报省学考办备案,并作为补考报名的依据。
3.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等9个科目,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及时量: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10日 |
政 治 8:00 - 9:30
化 学 10:20-11:50 |
语 文 15:00-17:00 |
6月11日 |
历 史 8:00 - 9:30
生 物 10:20-11:50 |
数 学 15:00-17:00 |
6月12日 |
地 理 8:00 - 9:30
物 理 10:20-11:50 |
外 语 15:00-17:00 |
4.评卷工作
评卷工作由省、市共同组织,全省集中扫描、定点评卷。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区负责将考生答题卷按要求集中清点、装袋、汇总造册,统一送到市学考保密室,由市学考办送省学考办指定地点扫描。评卷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二)补考工作
1.补考报名
(1)报名对象
①2012级学生正考成绩不及格的,均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为补考成绩计算。
②2014年秋季由外省转入我市就读的2012级学生,分以下三种情况报名参考:
一是在外省参加学考(或毕业会考)全部9个科目后转入我市的学生,凭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成绩证明,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为补考成绩计算。
二是在外省参加学考(或毕业会考)部分科目后转入我市的学生,凭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成绩证明,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和未参考科目补考,成绩分别作为补考成绩和正考成绩计算。
三是因外省没有实施学考(或毕业会考)制度而转入我市的学生,凭转出地省教育厅相关证明,可报名参加全部9个科目补考,成绩作为正考成绩计算。
③2010级、2011级学生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为补考成绩计算。
④2012—2013年度休学并办理了延续休学手续的2010级学生,在2014年秋季复学进入2012级就读的,凭休学、延续休学和复学证明,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补考,成绩作为正考成绩计算。
⑤2012级考生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特殊情况报名参考:
正考期间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其它流行性疾病、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参加国际中学生交流等影响考试的,可报名参加未参考科目补考,成绩作正考成绩计算。其报名参考程序为:由学校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证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学考办批准,报省学考办备案。
(2)报名时间及方式:9月1日开始,需补考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在学考系统中填写补考相关信息,通过系统逐级上级,县市区汇总本地补考报名情况,报市学考办审核。9月10日前,市学考办将本市参加补考总人数及分科参考人数汇总报省学考办。
2.补考时间及时量: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9月25日 |
政 治 8:00 - 9:30
化 学 10:20-11:50 |
语 文 15:00-17:00 |
9月26日 |
历 史 8:00 - 9:30
生 物 10:20-11:50 |
数 学 15:00-17:00 |
9月27日 |
地 理 8:00 - 9:30
物 理 10:20-11:50 |
外 语 15:00-17:00 |
3.补考方式:补考由省学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卷,全市统一组考,各县市区组织实施。省、市学考办将在补考期间向各县市区派出驻点巡视组检查指导工作。
4.评卷时间:市学考办统一组织补考评卷,时间为9月28-30日。
5.结果呈现:作为补考成绩计算的考生成绩分及格和不及格,及格记60分,不及格记实际得分;作为正式考试成绩计算的考生成绩记实际得分,补考成绩的管理与正式考试成绩相衔接。
(三)成绩运用与评价
1.将普通高中学考正考成绩作为评价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2.以正考报名截止时间为准,将正考报名人数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学生基数(正考报名人数=高一第一学期注册人数+转入人数+留入人数+复学人数-转出人数-留出人数-休学人数-死亡人数)。
3.因自然灾害、重大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考试的学生,凭当地防灾减灾办、疾控中心等职能部门证明在省学考办备案,可不纳入对学校评价的学生基数。
(四)综合考查工作
1.综合考查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考考查科目指导纲要(2013年版)》执行,由市学考办负责统一命题和制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实施。全市综合考查时间为11月22日-23日,12月20日前上报学生考查成绩。
2.各县市区要加强考查工作的考风考纪建设与管理,考查的组织、成绩评定、安全防范等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综合考查的信度和效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考是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和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规范操作,整体协调推进学考工作,要坚决克服少数师生不正确、不严肃的参考行为,确保学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确保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考相关文件和《考务细则》要求,制订好组考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要就试卷保密、考生安全、考风考纪建设等工作层层建立责任制,努力实现无失(泄)密、无安全事故、无重大舞弊行为的“三无”目标,确保考试安全万无一失。
(三)精细管理。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2014年岳阳市普通高中学考主要工作安排》(见附件)要求,联系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量化工作标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注重每一个细节,将每个工作环节落实到位,高质量完成学考的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2014年岳阳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工作安排
岳阳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