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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生报名须知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6-12-11 20:28:46

河北工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河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坐落在天津市。2014年12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正式签署共建协议,决定把河北工业大学作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试点,破解学校办学资源瓶颈,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支持学校率先建成高水平大学。2016年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学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条件先进完备,具有良好的培养博士生的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

               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毕业硕士生(指能在2017年7月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校生);

             3.已获硕士学位者;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规定,并体检合格;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凡报考我校的考生,硕士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接收跨门类报考。

      二、招生计划: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25名左右(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学术型在学硕士生中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四、报名时间:

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时间:2016年12月1日-15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16年12月12日-12月22日。

五、报名流程:

博士报名采取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1)普通招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登陆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资料下载”主页下载“河北工业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按要求填写完毕并打印。报名人员将整理完备的报名相关材料及报名考试费交至我校研招办。外地考生可函报,我校只接收EMS特快专递邮寄,其它快递不予接收,以当日邮戳为准,逾期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邮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河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区214室,邮编:300401。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22-60438348。

(2)硕博连读: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交至所报学院,学院按照河北工业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拨办法进行考核、推荐。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将考核通过申请人的材料交至研招办。

2、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过"河北省博士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不能补报,其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无效。

3、现场确认: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届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查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图像采集、领取《准考证》和体检。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入学考试时间:2017年3月11—12日

考试地点:天津市,河北工业大学(详见准考证)

复试时间和地点:入学考试后另行通知

入学时间:2017年9月(具体入学日期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七、考试内容:

外语及两门专业课(请查阅招生目录)

八、报名相关材料:

报名相关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件和复印件须为A4纸。

1.河北工业大学2017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基本信息表,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3.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4.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若提交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5.大学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6.硕士学位证复印件;

7.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先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待毕业后及时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8.身份证复印件;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定。

十、体检:
      所有类型考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

十一、说明:

            由于教育部和省考试院关于制定博士招生目录相关文件尚未下达,有不同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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