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发放:根据专业测试复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寄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合格证”。
四、录取办法
(一)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并且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
(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零批次录取;
(四)录取原则:从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并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中,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新疆大学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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