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包括色彩、素描、速写三个科目。色彩、素描,满分均为150分;速写,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四、考试日期
各科目考试在12月10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色彩:8:00—11:00时(180分钟);
素描:13:00—15:30时(150分钟);
速写:15:40—16:10时(30分钟)。
五、考试要求
考生凭各地招生办核发的《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证件不全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自备不大于四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色彩考试要求水粉、水彩颜料任选其一;速写和素描考试要求只许用黑色字迹的绘画铅笔。考生须按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要求自带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详见《准考证》背面《考试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