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项目、降分政策及拟认定资格生人数
注:甲类降分政策指降至一本线(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乙类降分政策指降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浙江省考生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上海市考生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4分)。详细内容请参看后文“资格认定”部分。
以上所列项目为本年度计划招生项目,未列出的项目本年度不招生。同项目有不同降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申请一种降分政策,录取时申请不同降分政策的考生分开排队。考生可以兼报,最多兼报一项(舞蹈、声乐两大类内部各子项目互相不能作为兼报项目)。兼报项目的考生,两项测试分数不叠加,按各测试项目分别排队。学校可依据测试生源情况调整各项目资格生计划数,宁缺毋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