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周六);
(二)测试地点:武汉音乐学院(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三)成绩公布及查询:省教育考试院在全部测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公布“艺术团测试”成绩,供考生查询。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2017年“艺术团测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初审,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复审,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示信息、组织实施测试和对举报进行查处。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艺术团测试”的宣传工作,负责通知在本辖区内完成了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根据需要进行“艺术团测试”的报名,并按文件相关要求严格资格审查工作,资料不全、条件不符的一律不予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名。
(二)考生资格审查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对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要在考生所在中学、当地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或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为:报名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参加比赛项目成绩及名次等。
(三)省教育考试院将成立“艺术团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管理“艺术团测试”工作。测试点也要相应成立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主考和副主考,负责本测试点各项目测试的实施与管理,测试点实行主考负责制和项目主考官负责制。我省将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参与、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四)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强报考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加大了对考试作弊行为的惩罚力度,不仅考试作弊要受到刑法处罚,组织作弊、帮助作弊的行为也按照刑法相关条款处罚。“艺术团测试”报名时各地应明确告知考生: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艺术团测试”资格或被高校录取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艺术团测试”报考或录取资格;在“艺术团测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