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认定及公示
1.我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专项测试成绩和拟签约计划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2.我校将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相关省招生部门审核通过后,合格考生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
十一、其他
1.所有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参加专项测试的器乐考生自备乐器(定音鼓学校提供,鼓锤自备);舞蹈考生于3月20日前将伴奏音乐(限4分钟以内,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文件名为“吉林大学网上报名序号-姓名-项目-曲目”)发到bkzs jlu.edu.cn邮箱,同时考生自带U盘备份。
3.请考生于2017年4月1日以后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测试成绩,测试合格者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合格证》。
4.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均为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在校期间应无条件参加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学校网站将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5.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已经通过高考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6.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工作,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0431-85168305、8516622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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