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建设大学
国家部委直属的公办综合性大学
中国著名华侨高等学府
国家面向海内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
国务院侨办中华才艺(音乐·舞蹈)培训基地
在校生3万余人,港澳台和外国学生近5000人,来自近50个国家和地区
全国华侨、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
本科一批招生(重点本科批)或本科提前批招生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获得联合国最佳人居奖的海上花园城市)
具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与英国伯明翰音乐学院签订免费互派交换生协议
学校简介
华侨大学1960年由国家创办于福建省泉州市,2004年在厦门市兴建新校区,校园总面积226.8万平方米(厦门校区占地127.9万平方米),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国家领导人廖承志、叶飞亲自担任首任、次任校长,教育部副部长、知名文字学家韦悫曾担任代理校长。现任校长为华文教育专家、博士生导师贾益民教授。
学校是国家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以优秀中华传统文化为主导,推进素质教育,形成了“一校两生、因材施教”的教学特色,“一元主导,多元融合,和而不同”的校园文化。
学校已形成了博士、硕士、本科层次完整的办学体系,现有34个学院,目前有各类在校生逾3万人,其中博士、硕士生5437人;来自近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港澳台和外国学生近5000人,是全国境外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
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共培养海内外各类人才近17万人,其中境外学生5万余人。
学院简介
音乐舞蹈学院以“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为宗旨,是全国第一所具有“海外艺术教育”特色的音乐舞蹈学院,主要培养在海内外传播中华音乐舞蹈文化的艺术师资和专业人才。
学院坐落在国际花园城市厦门市集美文教区中的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有音乐学(海外教育)、舞蹈学(海外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和1个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为福建省“音乐舞蹈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设有艺术学研究所、中华乐舞海外传承研究中心和闽台戏曲研究所3个科研机构。毕业生在中国、东南亚等国家和港、澳地区工作。
学院以海外艺术教育专业建设为龙头,重视国际化办学,注重艺术实践和学生能力培养,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升学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学生年度就业率超过95%。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6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5人,国际著名华人女中音歌唱家梁宁任音乐舞蹈学院院长、著名歌唱艺术家杨洪基和香港华侨华人总会会长李碧葱女士任名誉院长。国家一级舞蹈演员黄豆豆,法国著名舞蹈艺术家Ms. Julie MAGNEVILLE,舞蹈专家张守和、谢南;国际著名华人男中音歌唱家傅海静,国家一级歌唱家王庆爽、王宏伟、李晖、郑咏、刘燕燕、刘跃华;二胡演奏家杨积强;大提琴演奏家朱亦兵,中提琴演奏家苏贞、钟华;音乐教育家李未明教授;著名作曲家章绍同、郭祖荣、方冬青;著名指挥家卞祖善等任学院兼职教授。
音乐舞蹈大楼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设有音乐厅、演播室、录音棚、舞蹈录像厅、6间大型舞蹈教室和108间学生琴房;学院作为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的全国唯一的“中华才艺(音乐·舞蹈)培训基地”,承担对侨音乐舞蹈培训和优秀才艺学生境外巡演活动。
学院重视对外交流与学术创新,已和港澳台地区及英国、美国、白俄罗斯、乌克兰、加拿大、日本、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的专家学者、高校师生建立联系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流。与英国伯明翰音乐学院、台湾、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每年互派交换生。同时,学院也是英国伯明翰音乐学院、威尔士音乐戏剧学院、苏格兰皇家音乐学院在中国华南片区唯一的招生点,每年都有学生被录取到英国继续深造。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专业、层次、学制、科类及计划
1.招生专业:
(1)音乐学,培养方向:海外教育,师范类,本科,4年。设海外音乐教育、中外乐器演奏、作曲技术与理论、中国传统音乐与民族民间音乐等主修方向。
(2)舞蹈学,培养方向:海外教育,师范类,本科,4年。设海外舞蹈教育、中国舞与民族民间舞、外国代表性舞蹈、舞蹈编导等主修方向。
(3)音乐表演,本科,4年。设声乐演唱、钢琴演奏、中国乐器演奏、西洋乐器演奏等主修方向。其中校考招收重点项目:中提琴、小号、圆号、大提琴、低音提琴、小提琴、唢呐、扬琴。
(4)舞蹈表演,本科,4年。设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外国舞蹈、舞蹈编导等主修方向。
2.报考科类:文理兼收(个别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具体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3.招生计划
我校将根据各考点考生的生源情况,下达各省招生计划数,具体计划数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各专业计划如下:
业名称及方向 |
招生计划 |
合计 |
湖南 |
山东 |
河南 |
河北 |
山西 |
安徽 |
浙江 |
福建 |
四川 |
重庆 |
广东 |
广西 |
内蒙古 |
辽宁 |
音乐学(海外教育,师范)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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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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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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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海外教育,师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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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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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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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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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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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音乐表演(声乐<民族、美声>演唱、钢琴演奏、中国乐器演奏、西洋乐器演奏方向) |
30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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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舞、舞蹈编导、外国舞蹈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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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 |
校考 |
校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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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不设校考。
(2)标注“√”表示该专业在该省份承认省级统考成绩录取。
(3)标注“无”表示该专业在该省份无招生。
(4)标注“▲”表示该专业只能到湖南考点参加专业校考。
(5)有专业校考省份的考生只能参加本省该专业的校考,不能跨省考试。
(6)其他我校未承认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省份的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只能到湖南考点参加专业校考考试(所在省份允许情况下),不得多次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二、报考条件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且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者,均可报考。各专业对专业成绩、高考文化分、身高的要求如下:
1.音乐学及舞蹈学专业的报考要求
考生必须取得省级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证,且专业成绩不低于省统考专业满分70%(含);考生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满分的45%(含);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1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1cm。
2.音乐表演及舞蹈表演专业报考要求
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有组织专业统考,考生必须取得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合格证;且考生高考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1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1cm。
专业统考成绩由各省界定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