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 2017 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 、 招 生计划及专业
(一)2017 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 475 名。
序号 |
专业 |
学制 |
计划数 |
备注 |
就读校区 |
1 |
表演(戏剧影视) |
四 |
25 |
|
华山路校区 |
2 |
表演(戏剧影视) |
四 |
22 |
西藏委培 |
3 |
表演(音乐剧) |
四 |
20 |
含新疆预科 2 名 |
4 |
戏剧影视导演 |
四 |
18 |
|
5 |
戏剧影视文学 |
四 |
40 |
含上海市春考 6 名,
“新概念”5 名 |
6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 |
四 |
15 |
|
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 |
四 |
17 |
含新疆预科 1 名、
西藏委培 1 名 |
8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服装与化妆设计) |
四 |
21 |
含西藏委培 1 名 |
9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 |
20 |
|
10 |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 |
四 |
30 |
普通类一本招生 |
1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 |
20 |
|
莲花路校区 |
12 |
广播电视编导 |
四 |
20 |
|
13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四 |
20 |
|
14 |
表演(京剧) |
四 |
30 |
免学费 |
15 |
表演(木偶) |
四 |
25 |
|
16 |
表演(戏曲音乐) |
四 |
20 |
免学费 |
17 |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 |
四 |
14 |
|
18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 |
四 |
10 |
|
19 |
舞蹈表演(芭蕾舞) |
四 |
22 |
|
20 |
舞蹈表演(中国舞) |
四 |
44 |
|
21 |
舞蹈表演(国标舞) |
四 |
12 |
|
22 |
舞蹈编导 |
四 |
10 |
含内蒙委培 2 名 |
(二)以上为各专业招生预报计划数,最后以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批准计划数为准。
(三)除委培、预科、春考、一本招生专业外,其余专业不作分省市计划,统一择优录取。
(四)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共有 6 个计划指标用于上海市春季考试招生的戏剧学理论班,5 个计划指标用于 “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报考。
二、 报 考 条 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者。
(二)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两眼裸眼视力一 般不低于 0.8。
(三)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 21 周岁以下(1996 年 9 月 1 日后出生)。
(四)符合各省市高考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需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毕业后由
原选送单位负责分配就业。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中、中专(职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 报名 办法
(一)几个重要事项 1、各艺术类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文理兼收。
2、普通类“一本”批次专业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分省计划另行公布。
3、考生应了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考生专业与高考的报名办法,并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 构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报名和相关专业的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我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经招生 考试机构批准可不参加本省艺术类统考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
4、西藏委培招生报名办法详见 2017 年西藏招生考试章程。
(二)报名网址、时间、流程与交费
1、考生需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 http://zs.sta.edu.cn)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注册、缴费及打 印准考证,不设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17 年 1 月 9 日起至 2017 年 1 月 18 日。
网上报名注册截止时间为 1 月 18 日 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1 月 18 日 24:00。 3、网上报名流程:注册→信息填写→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确定考点考试时间→网上缴费→导入
照片→打印准考证。
4、报考费:初试 100 元,复试 100 元,三试 100 元,报名完毕,一律不退报考费。考生确定考试时 间后,须于当天进行网上缴费,如当天未完成缴费步骤,需重新选择考试时间。
(三)相关专业与考生报名须知 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色彩画、素
描、命题创作”科目统一考试。上述四个专业(方向)限报两个。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初、复试统一考试,三试分别面试。考生可以兼报。
3、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设电影导演、电影摄影、电影录音、电影剪辑四个方向。考生报名时只需选择 专业,入学后,将在高年级根据学习情况分方向培养。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将从二年级起分编剧和理论两个方向(班)培养,学校根据学生入学后的学习情 况分方向,其中编剧方向为 25 人,理论方向为 15 人(包括上海市春季考试招生 6 人)。
5、报考委托培养相关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统招性质的该专业。例如:报考舞蹈编导[内蒙委培]专业的 考生可以兼报统招性质的舞蹈编导专业。兼报考生只需选择一个时间参加专业考试。
四、专 业 考 试
(一)各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 见附表一。
(二)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见附表二。
五、高 考
按教育部要求,各专业考试的结果将于四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快讯公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 我校本科招生报名系统(http://zs.sta.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专业合格的考生下载“专业合格 证”,填报相应合格专业的高考志愿,参加全国高考。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
六、 录 取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可根据各专业(方向)合格人数,参 照招生计划数,自行划定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自划线办法按照教育部教学厅(2016)10 号文件执行。凡 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高考文化分÷本省市普通类一本线×750
(注:本科批次合并的省市,按照该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序号 |
专业 |
录取成绩排序方法 |
单科要求 |
1 |
表演(戏剧影视) |
按专业成绩录取。 |
------ |
2 |
表演(音乐剧) |
3 |
表演(木偶) |
4 |
表演(京剧) |
5 |
表演(戏曲音乐) |
6 |
舞蹈表演(芭蕾舞) |
7 |
舞蹈表演(中国舞) |
8 |
舞蹈表演(国标舞) |
9 |
舞蹈编导 |
10 |
戏剧影视导演 |
按专业成绩录取。 |
语文不低于 90 分(150 分制) |
11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12 |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 |
13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4 |
戏剧影视文学 |
专业成绩(换算成 750 分制)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
15 |
广播电视编导 |
16 |
数字媒体艺术 |
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
|
1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 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45%+ 专业成绩。 |
|
18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20%+专业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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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同科类本科最低分数线,表演(京剧)、舞蹈表演专业 可适当降低要求。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根据招生计划数及该专业录取办法)优 先录取,如专业(方向)有语文单科要求的须不低于 90 分(150 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