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
(1)设计学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2)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包括音乐学和音乐表演)考试科目:主项、视唱
(3)舞蹈学专业:舞蹈剧目、技巧展示及基本功测试。
2. 要求:
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设计学类考生自备画具、音乐与舞蹈学类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考生食宿及费用一律自理。
外省生源省份:
设计学类: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山西省
音乐与舞蹈学类:湖南省
考点及时间安排:
省份 |
招考专业类别 |
考点地址 |
咨询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山西 |
设计学类 |
太原师范学院 |
1月17日-2月6日 |
2月9日 |
福建 |
设计学类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1月15日-1月16日 |
1月18日 |
江苏 |
设计学类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
1月10日-1月15日 |
1月18日 |
山东 |
设计学类 |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办 |
1月12日-2月3日 |
2月6日 |
湖南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月5日-2月6日 |
2月7日-2月8日 |
录取: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
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