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广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申报及认定工作从4月份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报名时间
4月10日至6月30日为全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请申报者关注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公布的具体报名时间和相关信息。
二、认定机构
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各县(市、区) 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户籍或人事档案在玉东新区的申报人员由玉州区教育局负责认定。
三、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在玉林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2.2015年毕业时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四、认定条件
(一)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17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人员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五)户籍或人事档案在认定机构管辖区内。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二)体检。体检地点和时间由各认定机构确定。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户籍证明(户口簿) 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原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8.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吋,3.5×4.5cm);
1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0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叠放。
(四)报名结束。按照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领取证书或认定结果。
六、各认定机构工作安排表
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我市的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玉林市教育局负责认定;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我市的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查看您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公布的具体认定时间和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系人电话
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认定范围受理地点
玉林市教育局6月12日6月16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2684011(市教育局)
2689577(政务中心)
6月26日7月3日
玉州区教育局6月12日6月16日初中、小学、幼儿园玉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玉林市玉州区城站路8号)3893070(政务中心)
6月26日7月3日
北流市教育局6月26日6月30日初中、小学、幼儿园北流市教育局6396022(周一、周二)
6220513(周三、周四、周五)
容县教育局6月26日7月3日初中、小学、幼儿园容县政务服务中心(容州镇桂南路150号)5325978(县教育局)5328281(县政务中心)
博白县教育局6月26日7月3日初中、小学、幼儿园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8332970(县教育局)
8320056(政务中心)
兴业县教育局4月26日4月28日初中、小学、幼儿园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南街路)3765100(县教育局)
7月4日7月6日
陆川县教育局6月26日7月3日初中、小学、幼儿园陆川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7333705(县教育局)
福绵区教育局6月26日7月4日初中、小学、幼儿园福绵区教育局人事股 3263073(区教育局)
七、特别说明
申请人员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不能更改表格的格式和字体、字型、字号。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 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4. 玉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5. 北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6. 容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7. 博白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8. 兴业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9. 陆川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10. 福绵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1.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 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4. 玉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5. 北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6. 容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7. 博白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8. 兴业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9. 陆川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10. 福绵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