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09年回原籍参加高中录取
考生中考成绩折算办法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中学:
现就我市2009年在外地考试,回原籍参加高中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折算及录取办法作如下规定,请执行。
1、在省内其他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其中考文化课成绩等第按我市规定重新划分;在省外参加中考的考生,其中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按我市同等分值折算,并按我市规定划分成绩等第。
2、考生如在外地参加了地理生物、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其成绩按我市同等分值折算;如未参加地理生物、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按如下办法计算成绩:
地理生物成绩=我市地理生物总分(50分)与我市中考文化课成绩总分(750分)的比值(0.07)×考生的中考文化课成绩(按我市同等分值折算后)
体育成绩=我市体育总分(30分)与我市中考文化课成绩总分(750分)的比值(0.04)×考生的中考文化课成绩(按我市同等分值折算后)
理化生实验成绩=我市理、化、生试验总分(10分)与我市中考文化课成绩总分(750分)的比值(0.01)×考生的中考文化课成绩(按我市同等分值折算后)
在外地考试回原籍参加高中录取考生以上3科成绩(缺一科折算一科)折算后,连同中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后)一起记入总分,作为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3、回原籍参加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占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另行追加招生指标予以录取。
以上政策仅限于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巢湖市教育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