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
实 施 意 见
一、指导思想
我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完善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我市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学业考试要求
1.初中学业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2.学业考试命题经省教育厅批准仍由我市自行组织。学业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3日、14日。
考试科目、分值、考试用时见下表:
语 文 数 学 科 学 英 语 社会•政治
分值 150分 150分 200分 120分 80分
用时 120分钟 120分钟 120分钟 90分钟 60分钟
时段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下午
其中社会•政治科实行开卷考试;英语科含听力测试25
分。数学和科学科目的考试允许使用不带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3.学业考试命题依据《2010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试卷应努力体现新课程理念,加强试题与社会生活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难度系数控制在0.75左右。
4.学业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市教育学院协助阅卷等相关工作。学业考试不合格由县(市、区)自行命题补考,由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
5.2010年初中毕业生的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查办法与分值基本保持2009年的做法,体育考试为30分,实验操作考查为10分。具体办法另行发文。
6.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要求做好考试结果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7.市教育学院负责做好学业考试成绩后20%的统计分析工作。
三、继续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1.市本级、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指导学校做好学生评价工作。制定
并公布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的要求,要
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2.初中学校负责对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负责保送生资格的推荐。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审查和纪检工作。初中学校要为每一位初中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该在当年的5月初完成。
四、完善高中段学校招生制度
1.高中段学校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时要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平时的学习成绩和表现。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随意超计划招生。2010年市本级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676人。其中面向市本级招生6058人(各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三);中职学校计划招生6110,其中直升生580人(各校招生计划见附表四)。
2.继续探索并完善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通过保送推荐方式录取,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市本级2010年保送生推荐录取办法另行发文。
3.经今年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座谈会讨论同意,继续鼓励全市省一级重点高中安排出不超过招生计划10%的指标在全市自主招生。自主招生的录取必须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以后,招收的学生享受本县(市、区)学生相同的收费政策和待遇。
4.继续实行并适当调整高中招生优惠加分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发文。
5.继续扩大市本级中职学校面向新居民子女招生比例。有关学校要积极宣传“新居民子女接受中职教育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的政策,动员报考职业学校。
附件一:嘉兴市本级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办法
附件二:嘉兴市本级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附件三:嘉兴市本级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附件四:嘉兴市本级2010年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嘉兴市教育局
二○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