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揭市招〔2010〕12号
揭阳市2010年市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办法
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教卫)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做好2010年市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办法:
一、加强领导。学校校长是该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要加强领导管理。成立2010年市直普通高中秋季招生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林丽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招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林敏(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招委会副主任)
林润生(市招委会副主任、市教育局长)
副组长:江继生(市招委会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陈建钦(市招委会委员、市招生办公室主任)
方少明(揭阳一中校长)
林怀波(揭阳二中校长)
杨洪生(揭阳一中副校长)
二、做好规划。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及招生计划,由市招委会划定(揭阳一中南校区在报考揭阳一中择校生中确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揭阳第一中学今年面向全市各初中学校择优招收100名选送生,具体办法见附件。
三、明确要求。召开会议统一认识,认真总结往年经验, 规范录取程序。
统一报名时间:市直高中录取报名时间为7月9至10日两天,每天7时30分——17时30分;统一按填报志愿录取,由市招生办提供预录考生名单给相关学校组织录取;被录取考生一律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名注册;对没有中考成绩的不予录取;学校招录时,如遇特殊情况的要上报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方可录取。
要严肃执行录取工作纪律。严禁违规招生,如发现学校违规招生的,要追究校长的责任;严禁录取期间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高中毕业学籍要严格按照录取学籍的姓名,高中在学三年期间不得更改姓氏。
市直普通高中录取人数分别计入生源县(市、区)的高中阶段招生任务数,三年后高考上线人数分别归入输送生源县(市、区)。
附:《揭阳第一中学创新班招生办法》
揭阳市招生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市直 普通高中 录取 办法
抄送: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揭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19日印发
附
揭阳第一中学创新班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