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考录取分数线11日左右公布
长春市中考成绩于8日公布,录取分数线11日左右公布。第一次录取7月11日进行,7月14日至7月17日考生进行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
录取情况上长春招生信息网查询
今年普通高中继续实行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长春招生信息网(http://www.cczsb.com)查询录取情况。
城区的普通高中录取名单由长春市招生办审批,县(市)、双阳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按长教[2004] 79号文件执行。城区普通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由长春市招生办统一印制发放,考生档案由长春市招生办统一分发到录取学校。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
推荐生以5项测试成绩为依据
推荐生提前录取,根据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初中的推荐生名额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当初中推荐生计划完不成时,应在该校所在区报考同一所高中的推荐生中择优录取。当所在区的计划也完不成时,将在长春市报考同一所高中的推荐生中择优录取。
录取以推荐生5项测试成绩为依据,其中,学业成绩以中考成绩为准,其它4项以初中学校测试成绩为准。有C等成绩的不予录取。当考生5项测试成绩等级相同时,应按照推荐生的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顺序的等级择优录取。当考生的等级的数量及顺序也相同时,则按照考生的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操作与实践的顺序,查考生形成等级时的分数择优录取。
推荐生的学业成绩不低于所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30分。
自主招生剩余名额纳入统招计划
自主招生的录取在统招生录取之后进行,录取办法是在长春市招生办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名单中,按高中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人数和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不能低于考生所报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10分,按计划数录满为止。
如遇自主招生计划数完不成时,剩余名额将纳入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分两个批次录取,依据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复录取。严格执行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时,剩余计划将纳入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在普通高中录取中(不包括推荐生的录取),对同等分数的考生采取查单科成绩的办法录取。即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
中职学校允许免试录取
师范类学校录取工作由吉林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加试的专业,在获得面、加试合格证的考生中,按
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实行加试的专业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高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今年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信息,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5年制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含“3+2”高职班)必须依据当年的中考成绩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不准招收免试生。允许已取得初中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的免试录取。但优先录取有中考成绩的考生。“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将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以后,按吉林省招生办的要求依次录取。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