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考查
初三阶段学业考查科目为理化实验技能操作、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音乐和美术。
(一)理化实验技能操作、劳动技术和研究性学习科目考查
1.理化实验技能操作考查时间安排在3月29日-4月2日进行,劳动技术考查安排在4月12日-4月30日进行,研究性学习考查安排在5月8日前完成。
2.考查由学校按全市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市学校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
3.考查成绩均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计分,计为毕业成绩,并与初二阶段信息技术、生物、地理考查成绩一同列为中招录取参考。
(二)音乐、美术科目考查
音乐、美术科目的考查注重学习过程,以学生完成课程的学习为主要依据。考查工作由学校组织,考查结果作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表现”评定等第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