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教体艺〔2010〕1号
关于印发2010年市中等学校招生
体育现场考试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事业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2010年淮安市中等学校招生体育现场考试办法》印发给你们,本文件和《市教育局关于下发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淮教体艺(2009)31号)构成2010年淮安市中等学校招生体育考试的完整依据和方案,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0年淮安市中等学校体育现场考试办法》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0年淮安市中等学校招生体育现场
考试办法
一、组成。2010年,我市中招体育考试实行现场考试与过程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过程性考核按《市教育局关于下发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淮教体艺〔2009〕31号)文件执行。中招体育考试在市招委、市教育局领导下,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参加所辖区的考试。各地实施方案要于3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时间。2010年4月10日-4月31日,在此时间段内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确定具体时间,但考试进程不得超过一周。为减轻学校和考生的负担,中招体育现场考试时间尽可能与信息技术和外语口语考试相衔接。
三、分值。全市所有报考中等学校应届生和往届生均要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规定计入升学考试总分。2010年中招体育考试的总分为35分,其中:现场考试33分,过程性考核2分。
四、项目。现场考试共三项,每项11分,共33分。
1. 50米跑。身体异常的考生,经过批准可考握力。
2.掷实心球。
3.篮球运球。农村学校考生只限今年可选考跳绳。
具体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五、免缓。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现场考试成绩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定:
1.属重度(一级)残疾和中度(二级)残疾体育课免修的学生,体育现场考试计33分。
2.轻度(三级)残疾者,学校不对其体育课成绩进行具体考核,但有义务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锻炼时间和内容(需有详细记录)。该类学生应保证参加每周3学时的体育锻炼,平均每学期参加体育锻炼时间达到50学时者,现场考试计33分,达不到要求的计27分
3.其他因先天或后天造成身体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申请免试的学生,现场考试成绩为27分。这类学生若不申请免试和其它身体异常的学生一样可选择考试项目,所选项目原则上是有评分标准的五项。超出范围的项目由县(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另行制定评分标准。
4.因临时、临场伤病等特殊情况不参加现场考试的,经批准后可以缓考。各地对缓考者给予补考,补考要在文化考试之前进行,与正常考试办法相同。
六、安全。各地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安全工作。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措施,要加强对交通车辆、考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考场必须配备医护人员,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考生安全。
七、组织。体育考试政策性强,要求高,时间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中考体育考试的领导,建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科学安排,严格管理,分工合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体育考试顺利进行;要坚持“公开、公平、安全第一”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对体育考试工作中不认真执行市招委、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学生伤亡事故或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考试实施见附件二。
附件:
1.《2010年淮安市中等学校招生体育现场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
2.《2010年淮安市中等学校招生体育现场考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