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2009年中考分类分批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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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南充市教育局 2009-3-27 12:06:46 |
南充市200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分类分批录取办法
一、组织领导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招生学校分类分批进行录取。(1)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组织录取;(2)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招办组织有关部门集中进行录取。 二、学生自愿的填报 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在考前报名时需要一并填报《四川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志愿卡》。学生自主选择考生类别中的一个或多个类别的高中阶段录取志愿,允许并鼓励考生兼报多个志愿。 三、录取批次及时间 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根据分类分批原则,分以下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录取普通高中并兼报其它类(含单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工作在7月31日前完成。 第二批次:录取报考中等职业的考生。 第三批次:第三批次属于调剂录取。普通高中的调剂录取时间为8月30日前;中职的调剂录取时间由市招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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