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2009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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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南充市教育局 2009-3-27 12:07:33 |
南充市2009年高中阶段招生 考试信息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要规范考试信息管理,科学评价学生成绩,对学生的考试信息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泄露学生的考试信息,将要受到严厉查处,更不允许出卖学生的考试信息。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信息标准必须统一规范。考生在报名时需填报《四川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卡》。 1、全市考生统一编制报名号(考号)。报名号(考号)由十位数组成。 第一、二位为市州代码(南充市为61);第三、四位为县(市、区)代码(顺庆区(01)、高坪区(02)、嘉陵区为(03)、阆中市为(04)、南部县为(05)、西充县为(06)、营山县为(07)、仪陇县为(08)、蓬安县为(09);第五位为考生报考类别,考生报考类别定义为:单报普通类(高中)(1),单报职业类(5年小教幼教<专科>、5年制高职<专科>、艺体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师范学校、技工学校(2),普通类兼报职业类(3),职业类兼报普通类(4),5、6、7、8、9、0六个号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第六、七、八、九、十位为考生顺序号,由各县(市、区)根据具体情况编定。 各县(市、区)组织考生报名后将考生信息录入计算机并校正。并将考生信息库上报市招办。 3、阅卷工作结束后,应组织思想品德好,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进行成绩录入工作并进行认真核实。要加强考生成绩数据的安全工作,不能让无关人员接触考生成绩数据。 4、各县(市、区)于8月25日前将考生成绩统计表和学生录取情况报市教育局。 5、各类报表均以光盘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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