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刘轶琳12月20日报道:上海市教委近日发出《关于做好2011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2011年上海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将从1月7日启动,至2月28日结束。
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18周岁以下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应届初中毕业、结业学校所在区(县)或户籍所在区(县)报考。
对于非本市户籍的报考对象,《通知》作了详细规定:
——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在2011年6月18日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或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报考,居住证所在区(县)以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地址为准。
——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人员,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及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考。
——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核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人员和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其子女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且为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考生,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原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审核后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属在沪台胞及台胞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初中(或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此外,持外国护照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也可在初中(或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市教委称,参加报名的考生只限在一个区(县)参加报名,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2011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7日—2月28日。
其中,1月7日至9日为集体报名期间,本市应届初中毕业考生都将在这段时间,全部采用网上统一报名。1月12日—1月21日分区(县)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往届初中毕业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考生,按规定在相应的区(县)中招办个别报名。报名时间为2月20日—2月24日,同样采用网上统一报名;2月27日—2月28日,到报考区(县)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通知》称,如在统一报名时未能提供有效的报名资格证明材料,最迟应于5月20日前持有效报名资格证明材料向相应的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于予以补报名,参加补报名的学生从获得报名资格起可享受本市中考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