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教委〔2010〕3号
各区县教育局、开发区文教局、有关办学单位:
2009年,在各区县学校的努力下,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改革工作平稳实施。这项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入推动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9〕1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有效地调动了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育锻炼的积极性。2010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继续按照《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委体〔2008〕16号)文件要求实施(简称《实施方案》),请各区县组织学校认真严格落实文件各项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制订方案与实施时间
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制订本区县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含补考方案)。要通过方案制订和实施,确保各环节工作组织严密、责任明确、实施规范、数据准确、保障有力。2010年3月25日前将本区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含补考方案)纸质稿、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天津市教委学校体协办公室(南开区三潭路165号南开区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109室)。2010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集中测试定于2010年4月19日至
4月30日进行。
二、基本信息报送及测试要求
(一)为保证2010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信息上报工作的正常进行,使上报学校基本情况、测试项目更加准确,此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各区县要按照市教委在天津市学校体育与健康网(www.tjsssports.com)上公布的初中三年级学生档案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并将各考生平时体育课成绩、阳光体育成绩、体质达标成绩和统一测试选择的测试项目认真填写上报。时间为
2010年1月22日至
3月20日,过时上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基本信息及测试项目将不能修改,请各区县认真做好上报工作。
(二)各区县将填报完毕的《2010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测试区县考生统计表》(表四)和《2010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生基本信息统计表》(表五)纸质稿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于
2010年3月25日一并报送至天津市教委学校体协办公室。
(三)2010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继续使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器材进行考试。在考试过程中为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性,每名考生将使用IC卡来识别个人身份、记录考试成绩。各区县可以继续使用2009年购置的IC卡,并于
2010年3月25日前将本区IC卡按考试人数交回(另交50张备卡),由市教委统一输入考生信息。IC卡数量不足或损坏的可补充购置,购置数量和购置款一并交至天津市教委学校体协办公室。
(四)各区县在总结2009年体育考试工作的基础上,为更好的节省考试时间2010年采用“路径管理”形式安排体育统一测试工作,按照市教委制定的“路径”方法执行。为更准确的记录考生成绩,集中测试必须在标准
400米跑道田径场进行。为保证体育统一测试成绩及时、准确传输,各区县各考场必须备有畅通的网络环境(网线或无限上网卡)以保证数据实时传输。
考试结束后,考生与IC卡在大屏显示器上显示成绩核对确认,一旦确认无误不得修改。每组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带队教师及成绩公告教师确认本组考生成绩无疑议后在考生成绩单上签字,当天考试全部结束后,由体卫科科长在考生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体卫科公章交予市教委巡考人员。
三、项目与评分
严格按照《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改革实施方案》所提出的要求执行并做好平时成绩的评定。
2010年体育成绩满分的计算公式为:
4.5+1.5+4+12=22分
“4.5”分为八至九年级第一学期体育课成绩;“1.5”分为八至九年级第二学期阳光体育成绩;“4”分为八年级达标成绩;“12”分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
(一)体育课成绩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体育课程内容及成绩评价和考核规定>的通知》(津教委体〔2009〕33号)执行,体育课评定内容必须包括三个运动项目,按照考核的标准评定成绩。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评定,按照二年级的评分标准,必须选择耐力、速度、力量不少于三项达标内容进行考核评定。
(三)考试结束后,各区县按照考生的成绩认真填写《2010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表一),并存入学生档案。
四、免考与补考
(一)学生免考必须按《实施方案》执行,对2009年市教委举办的全市学校各单项竞赛规程中规定的免考项目的比赛,按《实施方案》第四项第二条执行;市教委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各项比赛,必须经市教委同意并联合发文,获奖证书必须盖有市教委学校体育竞赛专用章;在2009年体质健康标准抽样测试赛中获得优秀和前50名的初中毕业生可免于参加统一体育测试。体育获奖免试的鉴定由区县教育局按各项赛事的学生运动员注册证、秩序册、成绩册和盖有市教委竞赛专用章的获奖证书进行审校和汇总,报市教委体卫艺处核准。
(二)凡享受免考的学生,均要认真填写《2010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伤残免考申请表》(表二)和《2010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体育优秀生免考申请表》(表三),于
3月15日至17日报市教委学校体协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在天津市学校体育与健康网上公示,由社会进行监督。补考在全市集中测试后15天内完成。
五、要求
(一)保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的公平、公正、准确。各学校每学年核定登统学生平时体育成绩,并在班级上墙张榜公示。坚决杜绝平时体育课成绩、阳光体育成绩和体育达标成绩评定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现象,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谎报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视其造成的后果追究当事人单位和个人责任并予以通报。对涉及学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的违规违纪事件,按照国家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加强对学校平时体育成绩评定真实性的督导与检查。市、区县两级教育部门要分级负责受理和处置涉及体育考试工作的群众信访。市教委将组织督导检查人员对各区县平时体育课成绩、体育达标成绩进行随机抽查,并对各区县上报的达标成绩与统一考试成绩差异较大的,市教委将进行抽样测试,抽样测试的最终成绩为平时体育达标成绩。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生平时成绩将在天津市学校体育与健康网上公示。
(三)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场的各项安全工作。要搞好考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采取措施及时化解。要在认真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同时,制订并落实好本区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项体育测试安全有序地进行。
在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前,各区县都要对本区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体检。特别注意防止在考试过程中,因考生身体原因引发人身伤害事故。各区县考场必须配备医务人员和急救措施,保证体育考试学生的安全,并能够对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
(四)考场必须选定在本区县有400米标准跑道的田径场进行,按照“路径管理”测试方法布置考场。体考设备由购置厂家负责维修和调试,设备不足或损坏的需要提前购置或维修由各区县教育局负责,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要对本区县考场进行封闭,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市教委统筹协调考务工作,各区县负责选派本区工作人员,市教委选派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巡视员和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工作。市、区县两级教育部门要组织考务人员培训,规范考务人员行为。所有考务人员必须认识到考务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对学生、对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实施方案》中考务工作要求执行,保证2010年体育考试顺利完成。
(五)各区县要组织考生在寒假期间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保证每天锻炼一小时。
(六)参加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各区县考务人员考务费用由各区县教育局自行负责。市教委选派的考务人员、督导人员、巡考人员的考务费用由市教委负责。
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改革实施方案》执行,并作好初中毕业生升学统一测试工作,保证2010年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10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表一)
2.2010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伤残免考申
请表(表二)
3.2010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体育优秀生免考申请表(表三)
4.2010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测试区县考生统计表(表四)
5.2010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生基本信息统计表(表五)
6.2010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评分标准(表六)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初中 体育考试 通知
(共印200份)
抄送:教育部体卫艺司,基础教育司,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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