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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秋季厦门海沧区小学招生指南

来源:2exam.com 2014-5-3 20:52:16

根据《海沧区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海教〔2014〕38号),制定本招生指南。详见海沧区教育城域网(www.xmhcedu.gov.cn)。
一、招生对象
海沧区户籍或暂住在海沧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和超龄儿童入学。
二、各类招生对象入学办法
(一)本区户籍及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1.报名时间
(1)7月28日-8月2日:网上预报名,家长可登陆海沧区教育城域网(www.xmhcedu.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
(2)8月3日、4日:现场报名,到片区内小学现场报名及确认。
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先后顺序与是否录取无关。
2.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 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4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原省级示范小学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款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新入住的一手房除外。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确无房产,租住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上述租住房屋指的是单位的直管公房)。
③适龄儿童的父(母)购买的片区房屋(持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实际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屋居住一年以上。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以上①-④条款中的“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是指实际居住和户口迁入时间均满一年以上。
备注:延奎小学片区不完全符合省级示范小学报名条件的户籍户口适龄子女属于育才小学招生片区。
具体招生片区详见招生文件,可登陆海沧区教育城域网(www.xmhcedu.gov.cn)查询。
3.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材料
(1)该儿童的《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由镇、街或镇、街委托的单位开具);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产权证、购房票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4)儿童预防接种证;
(5)若学生入学年龄超过规定的入学年龄,需提供缓学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属于政策性照顾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4.台胞、台商子女报名材料
(1)市台办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台湾学生借读申请表》一式四份(台办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
(2)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我市公安部门(暂住地派出所)签发的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本市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撰写的负责该生教育和生活管理的保证书;
(5)学生本人的学籍材料(非起始年段)。
(6)委托非直系亲属担当监护人的,应出示公证书。
5.港、澳、华侨、外籍子女报名材料
(1)市侨办或外办的介绍信及复印件(办公地址:市团结大厦);
(2)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3)我市公安部门(暂住地派出所)签发的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本市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4)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撰写的负责该生教育和生活管理的保证书;
(5)学生本人的学籍材料(非起始年段)。
(6)委托非直系亲属担当监护人的,应出示公证书。
外国学生入学必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政策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办法
1.重点引进人才子女报名材料
(1)书面申请,简要介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子女的自然情况及选择就读的学校;
(2)厦门市人事局颁发的“厦门市引进人才优惠证”;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证明或护照。
2.引进人才子女报名材料
(1)厦门市人事局颁发的“人才居住证”或“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留学人员工作证”等。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证明或护照。
(3)在厦居住证明(在厦购房的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在厦租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和居住地居委会证明)。
(三)非本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报名时间:
(1)5月6-16日:网上预报名,家长可登陆海沧区教育城域网(www.xmhcedu.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
(2)7月5日-7日:现场报名,到片区内小学现场报名及确认;
(3)8月7日至8月8日:网上填报志愿,家长可登陆海沧区教育城域网(www.xmhcedu.gov.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逾期未登记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
2.报名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采用积分入学办法,年满6周岁(未及龄或超龄的均不能在我区入读一年级)并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随迁子女方可参加我区积分入学:
①随迁子女父(母)近一年(含一年,截至2014年8月31日,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的记录可视同为近一年,下同。)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且目前在海沧区暂住。
②随迁子女父(母)近一年在厦门市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中断三个月以内的(含三个月),视同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的从中断后算起。
③随迁子女父(母)近一个年度在厦门市连续缴交社会保险,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中断三个月以内的(含三个月),视同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的从中断后算起,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④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视同符合基本条件)。
近一年起算时间为2013年9月,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的记录可视同为近一年。
3.积分项目和计算办法
入学积分按照基本分30分、实际工作生活积分70分和附加分10分等三部分计算积分。
1)基本分
符合参加我区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申请人,给予30分的基本分。
2)实际工作生活积分
该项总分70分。
①随迁子女父(母)在厦门市暂住且务工超过一年的,每多一年得2分(按实际月份数计算,积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以此累计。本项积分不超过12分,该项只计算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主申请方积分。
②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超过一年的,每多一年得4分(按实际缴交的月份数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积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以此累计。本项总分不超过24分,该项只计算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主申请方积分。
③随迁子女父(母)在海沧区购置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得20分;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一套计算。(所购置房产需在报名学校招生片区内方可计算积分)
④随迁子女父(母)近一年暂住、务工均在海沧区,并在海沧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得9分。
⑤随迁子女出生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得5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接受处理的不得分)。
3)附加分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暂住、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父(母)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在厦门暂住且务工的年限按每年1分、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每累计12月2分(不足12个月的不得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计算附加积分。
附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具体积分办法、志愿填报方法及片区划分详见招生文件,可上海沧区教育城域网(www.xmhcedu.gov.cn)查询,也可到各报名点咨询。
4.报名材料:
(1)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户口簿;
(2)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亲在厦的暂住证及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该查询表可以到暂住地派出所打印。暂住证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应表明家长已实际在厦门市居住满一年以上;
(3)适龄儿童父(母)亲在厦门市的从业证明。需提供能证明其父(母) 在厦门市务工满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缴纳社保证明。此项无需家长提供,由区教育局、地税局统一查询。
(5)适龄儿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提供暂住地的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等材料。
(6)儿童预防接种证;
5.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派位的志愿片区:
    第一片区:海沧生活区片区
北师大海沧附校、外国语海沧附校、双十中学海沧附校、育才小学、天心岛小学、体育中心小学、钟山小学、鳌冠小学
第二片区:海沧街道片区
海沧中心小学、锦里小学、青礁小学、囷瑶小学
第三片区:新阳街道片区
新江中心小学、霞阳小学、海沧第二实验小学
第四片区:东孚镇片区
东孚中心小学、东瑶小学、鼎美小学、洪塘小学、东埔小学、贞岱小学、凤山小学
北师大海沧附校、外国语海沧附校仅接受在片区内有购房的随迁子女报名;北师大附属学校片区内未购房的随迁子女属于体育中心小学招生片区;外国语海沧附属学校片区内未购房的随迁子女属于钟山小学招生片区;延奎小学招生片区内有购房的随迁子女属于育才小学招生片区,延奎小学招生片区内未购房的随迁子女属于钟山小学招生片区。
6.公办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程序
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积分排序位次,完成本区公、民办小学统筹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在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派位工作定于8月12日完成,并当场公示电脑派位结果。报名先后与是否被电脑派入公办小学无任何关系。
7.海沧区教育城域网(www.xmhcedu.gov.cn)将公布派位结果,届时可上网查询,也可到各报名点查询。
三、其他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2.各片区各类招生报名对象超出学校学位数时,均将采取电脑随机抽号派位形式决定入读名单。
3.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参加派位可申请捆绑派位,捆绑派位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①可能这些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都被派进同一所公办小学;②可能这些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都没被派进公办小学。
4.若没被派入公办小学的,请及时联系我区合法民办小学就学,或及时回原籍就学。区内合法批办的民办学校有:育斌学校、龙山小学、建美小学、新阳学校、新安小学。
5.民办小学的招生
8月13日至8月17日,民办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完成区教育局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接受其他随迁子女报名(其他随迁子女必须按此顺序招收:一是“三证”齐全满一年;二是“三证”齐全但未满一年;三是“二证”齐全满一年)。
6.公办小学二至六年级插班生,在片区学校尚有学位余额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户籍迁入本片区的适龄子女入学。片区划分参照《海沧区201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登记时间为8月26日-27日,请家长持户口本、产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到所属片区小学进行预登记。
7.招生咨询电话:
北师大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6891927;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6052505;
海沧区体育中心小学:6891928;
厦门海沧延奎小学:3609315;
厦门市海沧区育才小学:6051102转822;
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6807328;
双十中学海沧附校:6084471-805;
厦门海沧第二实验小学:6537100;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中心小学:6313557;
厦门市海沧区东瑶小学:6310617;
厦门市海沧区鼎美小学:6511415;
厦门市海沧区洪塘小学:6312938、6261572;
厦门市海沧区东埔小学:6310484;
厦门市海沧区贞岱小学:6310702;
厦门市海沧区凤山小学:6093546;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中心小学: 6081201;
厦门市海沧区锦里小学:6089991、6089992;
厦门市海沧区青礁小学:6082061、6080762;
厦门市海沧区囷瑶小学:6082236、6533694、6533674;
厦门市海沧区钟山小学:6058918、6058928;
厦门市海沧区鳌冠小学:6531455、6533846;
厦门市海沧区新江中心小学:6510192;
厦门市海沧区霞阳小学:6510431;
厦门市海沧区育斌学校(民办):6587552;
厦门市海沧区龙山小学(民办):6583321;
厦门市海沧区建美小学(民办):15659277696;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学校(民办):6519000;
厦门市海沧区新安小学(民办):6511686。
8.海沧区教育局网站地址:www.xmhc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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