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
 3773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辽宁中考 - 朝阳中考 - 正文

2013朝阳中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规定

来源:朝阳市教育局 2013-5-17 15:44:43

关于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规定

(一)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朝阳市第二初级中学举办蒙文班的意见》(朝教发〔2007〕19号),用汉语文授课加授蒙语文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如果在升学考试时考“双语”(蒙古语文、汉语文),在市直高中录取时,一次性加10分,并计入总成绩。

(二)对未进入市一、二高中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限分数、限人数照顾政策,即一次性加5分后,进入考生所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取16人,采取市一、二高中统招公费生录取的方式,将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均等分配到一、二高中,享受公费生待遇。其他未被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其考试总成绩仍按原成绩计算。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分校办法为:将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本人填报的志愿,将学习蒙语文的考生分配到二高中,如果分配到二高中学习蒙语文的人数已经达到或超过享受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则其他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均分配到一高中;如果分配到二高中学习蒙语文的人数达不到享受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则在享受照顾政策、志愿到二高中就读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若干人,使二高中的人数达到享受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其他考生统一分配到一高中。

 


  • 上一个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