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作招生依据
南海网海口5月29消息(南海网记者 符玲)5月29日,海南省教育厅明确,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小学升初中学生(特长生术科测试除外)。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省教育厅表示,小升初工作开始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小升初具体政策,每所初中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等相关信息。要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问题,积极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要扩大公办学校容量,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购买民办学校服务,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力度,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同时,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积极试行校长教师交流制度,推进学校联盟或集团化办学模式。将不低于35%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有条件的可将招生名额分配比例提高至50%以上)并完善操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