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乌鲁木齐市2010年初中招生工作规定》出台。对本市常住户口学童,按学区划分就近入学,流动人口子女,本着相对就近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

去年9月,乌鲁木齐中小学新学期开学,不少新生家长也来到孩子入学的新学校,实地考察学校情况。资料图片
《规定》要求,初中招生工作以小学毕业生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必须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必须是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必须与户籍一致;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产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惟一居住地;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小学毕业生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地址为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本市常住户户籍在2010年6月1日前迁入,按学区分配。具备以上条件之一,将按照初中招生学校的学区进行分配录取。
此外,外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及其他流动人口子女,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由相关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学校就学。
《规定》要求,初中招生严格按照录取编号、学籍号、毕业证号“三号统一”要求进行。没有取得初中录取编号的学生,不能注册初中学籍,不能在所在学校参加中考,不能发放所在学校的初中毕业证。初中招生与学籍注册同步进行。
据了解,学区是国办初中学校招生的依据。根据国办初中学校2010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在各校原基本学区的基础上,适度调整,形成国办初中学校2010年的实际录取学区。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剑介绍,义务教育法赋予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以各区县所辖范围内义务教育就学“全覆盖”为要求,科学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划分学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国办初中学校的计划招生班额为50人,初中招生依旧按照学区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分配。(记者于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