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招生工作一律安排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所有初中在小学毕业考试前均不得承诺和确认录取新生,不得提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组织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和咨询。”昨日,无锡市教育局正式公布了2009年初中招生政策,对“小升初”的招生时间等相关事宜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今年坚持所有初中免试入学,公办初中免试对口就近入学。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继续举办的公办初中特色班、实验班或实验项目(以下简称“特色初中”),可按规范要求进行相关术科(能力)测试,其他任何初中不得采用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包括举行与入学挂钩的各种竞赛与选拔测试)择录新生。民办初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招生,如需了解报名学生现实表现,有关小学应予以支持配合。教育部门将确保为每个学生安排公办初中的一个学额。学生如有择校意愿,可自主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另可兼报一所特色初中。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全市中招坚持实行将热点普通高中部分计划内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做法。初中学生只有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满三年,才能获得学籍所在学校的热点普通高中招生分配指标的资格条件。同时,教育部门还将逐步扩大部分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从2012年起,市区热点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指标分配比例将提高到60%以上(目前为50%)。因此,建议新生家长慎重择校和借读。
据了解,目前家长们最关心的招生计划和学区变化问题,教育部门已经在整理中,将在六月上旬全面公布。届时本报将及时解读这些变化,请考生和家长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