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辖区2009年秋季小学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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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南平市教育局 2009-5-12 15:13:31 |
经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定,2009年秋季小学招生仍执行划片入学。城区小学按划片范围安排入学,农村小学按自然村招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南平市城区小学根据划片范围确定施教区,一年级招收2009年6月30日前具有本施教区户籍关系的6周岁(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学龄儿童,不得招收不及龄儿童入学。 1、南平实验小学、南平师范附属小学、延平区实验小学、南平市胜利小学片区的学龄儿童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给予安排入学,不符合下述情况的由各小学在8月24日报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⑴户籍所在地址的户主和住房产权所有人均为该学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即户籍证、房产证两证统一。 ⑵法定监护人与子女户口在一起,因父母双方均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的(即户主为父母,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⑶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双方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户主和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4)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的(需提供有效法律证明文书)。 (5)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产权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应为直系亲属(如夫妻、父母子女、祖孙)。 2、除上述四所学校以外的城区小学招收户籍在本片区或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 3、非延平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借读: (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 (2)在延平区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4)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4、延平区农村户籍以及延平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到东坑中心小学、水南学校、东门小学、黄墩小学入学,报名时随带户口簿、在现暂住地已居住的有效证明(如暂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夫妻一方进城务工有效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学校招生数已达规定班生规模数后,各小学于8月24日前报送教育局统筹安排。 5、依据有关政策,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适龄儿童需要跨施教区入学的,在8月20日将相关证明材料送申请就读学校所属教育局审核后安排就读。 (1)驻延现役军人子女。 (2)凡符合南教基[2008]3号文件规定的客商及客商企业外聘(户籍不在延平辖区内)“双高”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的亲生子女。 (3)根据南政[2006]综124号文件精神,在延兴办企业的台商子女。 6、不符合延平辖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由法定监护人在2009年6月30日前将户籍迁回实际居住地址所在片区内学校入学。在规定时间内未迁回的适龄儿童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学校就读。 7、由于房地产开发造成该片区内学校扩容的,应由开发单位依据南委发[1999]8号文件精神与学校协商解决增容问题。 二、招生区域 1、南平实验小学 八一路单号101号至289号、三元路、进步路、文体路、北门岭 2、南平市实验小学武夷分校 玉屏小区、南平电线电缆厂 3、南平师范附属小学 中山路单号1号至159号、中山路双号2号至44号、新建路双号2号至136号(原新建路单号123号及以上)、新建路单号1号至111号(原新建路双号66号及以上)、江滨中路单号1号至13号、江滨南路双号2号至120号(原江滨南路单号1号至233号)、江滨南路单号1号至191号(江滨南路双号62号至252号)、里丹巷、西门一岭、西门二岭、西门三岭(原西门岭)、环城南路单号27号及以下、环城南路双号60号及以下、新建巷、中学岭 4、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 四贤街单号133号及以上、四贤街双号102号及以上、江滨中路129号至413号、大同里1号至65号、人民路单号47号及以下、人民路双号108号及以下、朝阳路、四鹤巷、府前路、紫芝巷 5、南平市胜利小学 解放路单号、胜利街单号1号至213号、胜利街双号2号至164号、江滨中路单号415号至463号、大同里67号及以上、公营巷、和平里、天河巷、鼓楼街、康乐里、紫云岗、新华路 6、南平第二实验小学 中山路双号46号至206号、四贤街单号1号至131号、四贤街双号2号至100号、江滨中路15号至127号、中山路单号161号至317号、中山路双号208号至334号、马坑路单号1号至81号、马坑路双号2号至268号、昼锦岭 7、南平市扬真小学 扬真堂、虎顶山、天台路、扬真路、扬真一路、扬真二路、扬中路、扬中支路、三官堂、马坑支路、马坑路单号83号以上和双号270号以上、环城南路单号29号以上、环城南路双号62号以上、环城中路单号125号以下、环城中路双号114号以下 8、南平市紫云小学 前进巷、府后路、先锋岭、健康岭、人民路单号49号及以上、人民路双号110号及以上、胜利街单号215号至273号、胜利街双号166号至214号、八一路双号2号至334号、八一路单号1号至99号 9、南平市东山小学 滨江中路单号489号至823号、八一路双号336号至664号、解放路双号、东山路、祠堂巷、后所岭、天官岭、狮子岭、宝武营、绿竹岭、大县岭、中和岭、高家仓、晏公岭、自强岭、超骧路、梅峰路、团结巷 10、南平市流芳小学 八一路单号291号至661号、环城中路单号127号以上、环城中路双号116号以上、黄山岭、建设巷、玉樟岭、金山路、剑津路、建设二巷、慈阴巷、一夜岭、光荣岭 11、南平市东门小学 滨江北路1号至166号、东教、教场岭1号至58号、农民工子女 12、南平市水东学校 水东街、大官路、东溪路、马站、建东路、工业路(除120号)、小坑垅、象山、金凤路、兴达、育才、法云岭、塔下自然村、马站自然村、大家厂自然村 13、南平市新光学校 江滨北路177号、新光社区、大作、菜园里、环城北路1号至47号 14、南平市建溪学校 江滨北路205号及以上、环城北路89号及以上、筠竹村、建溪路、安丰路(村) 15、南平市黄墩小学 黄墩岭、黄林路、排垅巷、牛奶山、马林、小作、五里亭、滨江北路178号至204号、环城北路48号至88号、农民工子女 16、南平市东坑中心小学 横排路、西溪路、江滨南路双号122号及以上(原新建路单号1号至121号)、江滨南路单号193号及以上(原新建路双号2号至64号)、东坑岭、东岭路、马公峡、南福路、东坑村、玉地村、红星村、八仙村、岭炳洋、罗源村、塔下村、九峰路(原水南街)、上地村、新大桥、上洋村、水南里、际头村、安丰村、农民工子女 17、南平市水南学校 后谷路、后谷一路、后谷二路、长富路、尤坑、后谷村、尤坑村、沙门路、农民工子女 三、招生日程 1、8月22—23日,适龄儿童随带户口簿和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属施教片区报名登记。 2、8月28日,各小学公布新生名单。 3、8月29日,新生注册。 各小学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组织动员所在片区生源按时入学,巩固提高“对县督导”成果。对确属残疾的适龄儿童,应动员其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延平区开智学校和建瓯聋哑学校)或随班就读。 各小学在招生过程中应按照(闽教基[2007]77号)文件中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控制班生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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