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09〕25号
芜湖市2009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市区各普通中学: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就今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希遵照执行。
一、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保证每一个小学毕业生有一个就近免试的公办初中学位。市区普通初级中学(含一般完中初中部)严禁招收同城借读生。学生户籍和房卡的审核原则如下:
(一)学生应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学生的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实际居住地相一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学生,应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学生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户口、房卡(房屋产权、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为准;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不在本市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外地的相关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监护人(委托)实际居住地户口为准。
(二)因特殊情况造成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卡等原始证明材料;本市户口在外租房的,需出具芜湖市房管局批准的《房屋租赁许可证》,经审核确认后,由相关区教育局酌情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
2、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口未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发票,在居住地入学。
(三)父母离异的学生,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实际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为准。
(四)各区教育局在户口和房卡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做好登记工作,在移交户籍、房管管理等相关部门确定后妥善处理。
(五)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户口未入的子女,凭监护人特聘工作证、特聘单位申请报告、暂住证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二、流动人员子女就学,按照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儿童、留守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教基[2005]19号)的规定,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统筹分配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就读。要做好进城务工就业人员的界定,严格以下操作程序:一是家长提出书面申请;二是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籍地乡镇以上政府外出务工、子女随同外出就学证明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现工作单位证明或其他就业相关证明材料;父母及学生在芜《居住证》或《暂住证》;在芜租住房屋一年以上的合同及现居住地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来芜居住的证明;三是报相关区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四是有关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有关学校要专项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籍档案。要积极采取有关措施,增强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制意识,督促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并遵守学校相关的学籍管理规定。
三、安师大附属外国语学校今年继续面向市区招生,可对自愿报名的学生进行简单的外语能力测试,但绝不允许把外语作为测试的工具或手段而隐含进行其他学科的测试。招生测试具体办法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市教育局将加大管理力度,加强指导与督查,确保测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为做好我市作为全国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的有关工作,市教育局继续在芜湖市第三中学、芜湖市第二十七中学各开设1个信息技术教育实验班,招收在全市计算机等级测试中成绩较好的学生。两校信息技术教育实验班具体招生办法经市教育局审批后颁布实施。
芜湖市第二中学面向市区继续招收一个安澜管乐特长班,具体办法由学校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颁布实施。
凡已被以上学校(实验班、特长班)录取的新生均不参加划片招生。
四、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基本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本服务地段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
五、要构建“和谐教育”环境,对教育配套设施尚未实施到位的新建住宅小区的学生,要做好协调工作,力争使他们进入就近学校就读。
六、严肃初中招生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关于严肃中考中招工作纪律的规定》(芜监发[2006]1号)。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招学生,严禁同城“借读”,否则不予批准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开学初,各校向社会公示经核准的学籍,无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所在学校的各类评优,初中毕业时不得以应届生报考高中,不予拨付违规招收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严禁各校以任何理由进行入学考试分班,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对片内学生以分班等理由收取额外费用,违者将严肃查处。
七、为保证市区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各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含完中初中部)一定要顾全大局,保障服务区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并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提前做好师资调配、校舍、设施等相关准备工作,以确保新生按时入学上课。
八、今年市区初中招收工作以“市级统筹、以区为主、区域联动、共同协作”为总原则。各区教育局是初中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单位,要强化主体意识,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在实践中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化解突出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上下协作、共同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里,圆满完成初中招生工作任务。市、区教育局均要设立咨询电话(镜湖区教育局教育科3832307、弋江区教育局教育科4823022、鸠江区教育局教育科5850251、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5847995 、三山区教育管理科3918185、市教育局基教科3861640 ) 和举报电话(镜湖区教育局纪委3850498、弋江区教育局纪4831703、鸠江区教育局纪委5864867、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5847995 三山区社会事业局纪委3918006、市教育局监察室3852063),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九、日程安排:
4月30日-5月5日 布置全市小学毕业生户口审核工作;
5月6日-5月20日 小学生毕业户口审核;
5月-6月 汇总各区小学毕业生户口审核情况;
7月1日-12日 安师大附属外国语学校和三中、二十七中信息技术教育实验班招生;芜湖市第二中学安澜管乐特长班招生。
7月15日-8月6日 调研各公办初中招生周边生源分布状况;
8月11日-23日 划定并公布各公办初中地段,各校造册审批录取;
8月24日-25日 各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县初中招生参照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意见,并报送芜湖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2009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解释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