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二○一三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办,各普通高中、初中学校,国基外语学校,长江中学,体育中心,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家、省、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2〕47号)要求及青岛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按照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有利于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总体稳定、局部调整为原则,现就2013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形式
2013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由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部分组成。
1、科目
考试科目: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六科,在九年级进行;体育与健康考试按《即墨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2013年即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即教体办字[2013]43号)组织实施。
会考科目:九年级历史,八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
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在九年级进行,由初中学校组织。
2、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实行上机考试,其他考试和会考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考查科目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二)考试日程安排
九年级考试、会考科目安排在2013年6月11日(星期二)至13日(星期四),英语口语考试安排在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八年级地理、生物会考时间为6月17日(星期一),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6月18日(星期二)(详见附件2)。
考查科目:由各初中学校在5月上旬前完成。
(三)考试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试时间
科目
项目
思想
品德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地
理
生物
历史
信息技术
体育与
健康
原始
分值
80
120
120
120
100
80
100
100
100
100
45
考试时间(分钟)
90
120
120
120
90
90
90
90
90
30
备 注
开卷
考试
含口语15分
上机
考试
说明:普通高中招生时,初三毕业生八年级时的地理、生物会考成绩各按45%、信息技术成绩按30%、初三历史会考成绩按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四)考试命题和阅卷
1、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学业考试命题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在关注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着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不设置偏题、怪题。
2、各学科命题难易适度。考试科目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确定为4:4:2,会考科目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确定为5:4:1,具体内容见各学科《学业考试说明》。
3、加强阅卷工作管理。建立阅卷人员回避制度,抽调各学科在职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严格阅卷纪律,规范阅卷程序。加强阅卷点学校的管理,确保阅卷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五)考务管理
1、统一全市考试时间、命题、科目及形式。全市初中学生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业考试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采用青岛市教育局统一命制的试题,在统一时间内进行。英语口语考试由教体局统一组织,采取上机形式考试。
2、实行市教体局领导下的主考负责制。考点主考、副主考、质量检查员、保密员、监考员仍由市教体局统一调配。
3、经费。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八年级会考等所需费用全额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4、各学校务必将八年级、九年级在校生的学籍信息认真核实,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确保学生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六)成绩管理及使用
1、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成绩,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学业考试等级成绩作为学生的毕业依据。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十个学科成绩等级的划定标准为:根据参加考试学生的人数,成绩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A等20%、B等40%、C等35%、D等5%(其中D等为不合格等级)。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可参考上述等级比例。
初中学生参加学业考试,考试科目、会考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均达到合格等级以上方准予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补考仍不及格者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未经批准未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考生,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
2、地理、生物及信息技术补考
凡未参加我市2012年地理、生物及信息技术会考的初三应、往届毕业生及外地转入学生等,需参加今年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补考(若在青岛所属其他区市参加考试的,或参加我市2011年会考后又休学的,由原参考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经审核无误可免予补考),补考的时间和内容随同八年级会考。往届毕业生及外地转入学生需参加今年体育考试。
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2013年全市共有初中毕业生12800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250人(各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3)。保持普职比例大致相当。普通高中严格控制招生计划,对于超计划招收的学生,青岛将不予注册学籍。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优质高中或其他高中段学校。往届初中毕业生须具有即墨市户籍,不能报考优质高中,可报考一般高中或其他高中段学校。具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详见附件11)的学生,可参加我市的高中招生考试,其报名条件、录取办法与我市常住户口学生相同。跨区市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中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
(三)相关政策规定
1、指标生名额分配及录取办法。教体局根据各初中学校的初三人数、办学水平等情况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今年优质高中共分配指标生名额2240个。指标生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文化类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录取线下30分以内(含30分),作为计划内名额录取。
各初中学校所评选推荐的指标生,要从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学生中评选推荐。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推荐评选办法要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并向社会公开,评选要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吸收家长参与评选过程,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学校推荐评选办法、被推荐学生名单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三天。
对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引起严重后果的初中学校,将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2、艺体特长生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一定比例的艺体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要严格审核报名条件,严密组织考录,确保条件公开、程序规范、结果透明。特长生由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方案由招生学校报教体局批准后实施,方案要向社会公布。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艺体特长生的培养,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其艺体特长。
3、择校生录取。择校生是指初中毕业生未达到所报考志愿普通高中学校的正取生分数线,自愿要求交费就读该普通高中的学生。普通高中在完成计划内招生的前提下,允许继续招收少量择校生,并严格实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该校当年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择校生缴费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4、今年除即墨四中、五中、市北中学文化类正取生实行划片招生外(划片招生情况见附件8),其它类考生实行全市招生。
5、坚持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互不兼报的原则。
6、加分优待项目政策详见附件4。
7、国基外语学校今年高中部和出国留学班招生政策及收费情况见其招生简章。
8、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招生。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继续面向全市招生。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在参加统一的学业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而符合上述两校招生规定的(具体情况可咨询两校),经本人申请后,可由两校择优录取。
(四)艺术、体育专业考试、报名及录取
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的音、体、美专业和艺术特长专业考试均由教体局组织一次性考试,各校不单独组织。
1、招生计划
美术532人,音乐99人,体育227人,艺术特长72人,各类专业共招生930人(具体见附件3)。
2、报名办法和考试时间
⑴报名时间:定于4月23日(星期二)上报数据,4月24日(星期三)上午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日程见附件5)。
⑵报名地点:教体局基教办(原普教科)。
⑶报名手续:考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往届生由学校代报,但不能报考优质高中。具体报名事宜和专业考试说明另行通知。
(4)考试时间:美术5月3日(星期五),其他专业5月4日(星期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录取办法
在教体局考试领导小组(附件1)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对专业考生进行考试。按照各高中学校的计划招生数,根据报名情况及学生的专业成绩,按一定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学生取得专业合格证方能报考相应的专业。在学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所报专业及志愿,由各高中学校根据专业招生方案择优录取。
4、被普通高中音、体、美、艺术特长专业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本专业学习。如情况特殊放弃本专业学习,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并按该校文化课考生交费标准交纳费用。
(五)普通高中文化课考试报名和录取工作
1、报名程序
所有考生均一次性填报志愿。取得专业合格证的学生除填报《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专业考生志愿登记表》(附件7)外,还要与其他考生一同填报《2013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登记表》(附件6)。报名时需带齐以下材料:音、体、美、艺术特长专业考生《专业合格证》,加分项目的原始证件(另带复印件1份)、相关表格,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原学籍号。各类志愿及专业代号见附件9,报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志愿填报及录取
(1)志愿填报办法
各初中学校要指导、提醒考生合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要坚持学生自愿,并征求家长同意的原则,学校一律不得强制学生填报志愿。志愿一旦上报则不能更改。学校要留好学生相关的纸质报名材料,以便查证。
第一、专业考生志愿填报《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专业考生志愿登记表》(具体见附件7)。
第二、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志愿升入高中段就读的考生(含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需填报《2013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登记表》(附件6)。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为优质高中正取(报考城区优质高中的考生无调剂志愿,报考即墨二中的考生可以填报调剂志愿);第二志愿为一般高中正取(四中、五中、市北、国基外语学校高中部和出国留学班,无调剂志愿)或优质高中择校(指即墨一中、实验高中、即墨二中,后设1个调剂志愿),两者不得兼报。第三志愿为一般高中择校(含国基),后设1个调剂志愿。
(2)录取程序
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报考志愿和调剂志愿进行录取。
第一步:录取优质高中(含美校)艺术、体育专业正取生。其中未被录取的考生有资格参与优质高中正取生的录取和其他高中的录取。
第二步:录取优质高中文化类正取生。其中城区优质高中(即墨一中和实验高中)文化类正取生的录取方法为:考生志愿报考城区优质高中并达到其录取分数线后,由电脑分别根据其学业考试成绩、性别等因素均衡分配到即墨一中和实验高中。
第三步:录取一般高中艺体类正取生和优质高中(含美校)艺体类择校生。
第四步:录取一般高中文化类正取生(四中、五中、市北三处高中文化类正取生划片招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录取,不进行调拨,国基外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和优质高中文化类择校生(优质高中择校生录取是按照学生所报志愿及成绩录取,一中和实验高中录取时,不采取电脑取生的方式)。
第五步:录取一般高中艺体类择校生。
第六步:录取一般高中文化类择校生。录取一般高中择校生是根据各一般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所报生源余缺情况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进行调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