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公布成绩
各招生院校于4月27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报考院校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录取时,在校期间CET-4级成绩在425分(含)以上或获得省大学生科技竞赛、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报考专升本考试可酌情加分;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大学生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报考“2+2”选拔考试可酌情加分,但所加分数累计均不能超过10分,具体办法由招生院校制定,并于报名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最终录取结果将于6月底前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