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香港公开大学将于2008年在教育部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招收全日制本科生,地点包括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天津、辽宁、广西、陕西、河南、河北、海南、江西、云南、贵州、黑龙江、吉林、山西、安徽。本校将根据各有关省市考生报名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对各地招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报考香港公开大学的考生,其外语考试语种必须是英语。
招生对象
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线且面试成绩合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招生专业
香港公开大学2008年招收内地应届高中毕业生,有关专业及院系请参阅相关课程简介。
录取工作
香港公开大学依循全国高校录取办法,原则上按照本校在教育部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投放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调档录取。
本校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英语水平以及相关专业的具体要求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荣誉学士学位课程
凡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获得录取入学的内地应届高中毕业生,进入本校后必须修读为期四年的课程方可达到荣誉学士学位课程的毕业要求,其学历为大学本科,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入學申請
详情请浏览下列网址:
http://www.ouhk.edu.hk/mainland_ftp
入学申请截止日期:2008年5月31日。可在网上办理入学申请,或下载申请表格,填妥后寄交香港公开大学深圳代表处,地址如下: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31楼
公大遥距顾问(深圳)有限公司(邮编:518031)
请见下表
本科学费* |
住宿费** |
生活费 |
四年全部学费 港币180,350元- 236,480元 |
约港币 30,000-36,000元/年 (只供参考) |
约港币 40,000元/年 (只供参考) |
* |
内地学生报读香港公开大学全日制学位课程学费与香港本地学生收费标准一致 |
** |
大学不设宿舍,将为来港就读的内地学生安排第一年的校外住宿,学生须自行安排第二年及以后住宿。 |
凡获得录取入学并且决定接受录取的学生,须在本校规定时间之前交纳规定的学费和住宿费。新生若不按指定的时间缴付费用,视作放弃录取论处;不依照指定日期缴付学费余额及到校注册入学,或于注册入学后退学者,视作放弃录取或放弃学籍处理。所有费用一经缴付,概不退还,也不得转让。 |
赴港就读学生,需按照香港特区政府入境条列的规定申请学生签证。本校将会为获录取入学的全日制新生提供签证担保,并协助其将申请递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批。申请及邮递签证所需费用由学生自理。申请约需四至六个星期办理。学生取得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签证后,须自行通过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赴港通行证。 |
招生咨询
香港公开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法如下:
1. 全日制课程办公室
电话: (852) 2768 6658
传真: (852) 2761 1517
电邮: ftreg@ouhk.edu.hk
网址: http://www.ouhk.edu.hk
地址:
香港九龙何文田牧爱街30号
2. 深圳代表处
电话: 86- 755- 83775864
传真: 86 -755- 83775872
电 郵 : ftm@ouhk.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