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宇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综合型普通高等院校,美国国际合作委员会主席陈香梅女士担任学院顾问并题写了校名。按照国务院令第3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但是,招收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规定,我院在二○○六年招生中严格区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界限。学院国标代码:13420。
总则
我院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二○○六年秋季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体制内运行,并按照国家下达的跨省招生生源计划数(详见各省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学生当地报考、按当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由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按计划数办理录取手续。凡未经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在学校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对待。
招生对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2007年高考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录取规则
1.严格依照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录取办法”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和公正,择优录取。
2.考生在我院相应批次的志愿栏第一志愿填写“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按志愿优先录取,进档考生的专业以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为原则。
3.凡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被录取的考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时一次性优惠学费500元。
4.艺术类考生按我院专业考试成绩或认同所在省(市、区)艺术联(统)考成绩。
5.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请尽早与我院或当地招生点联系,以便学院及时办理录取手续和新生入学事宜。
6.对考生应试语种和性别不作限制,无相关科目加试和分数级差要求。
7.录取后按国家规定办理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手续,享受高等院校在校生相应待遇。
8.因错过填报时间或填报不合理导致未录取的考生,请及时与我院联系,我院将通过高教自考、网络远程教育的自主招生办法办理。但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属成人高等教育范畴。
收费标准
高职统招
学 费 55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
住宿费 700~1200元/年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翠岩路200号
邮政编码:330004
联系人:王云霞
招生热线:0791-3051755 3976585
传 真:0791-3976585
互联网址:www.jxdyxy.com
电子邮箱:jxdyxy@jxdy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