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白云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22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学苑路1号,邮政编码:51045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白云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东白云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本科层次的市场营销(4+0)、工商管理(4+0)、国际贸易(4+0)、会计学(4+0)是中澳合作教育项目,学生在规定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同时授予广东白云学院和巴拉瑞特大学的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专科层次的市场营销(BTEC Higher National Diploma in Business)专业是中英合作教育项目,毕业颁发广东白云学院专科文凭和英国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igher National Diploma)。市场营销(3+0)是中澳合作教育项目,毕业颁发广东白云学院普通专科文凭和巴拉瑞特大学高级商务文凭(Advanced Diploma of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