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招生章程 - 正文
2011年广东白云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广东白云学院 2011-5-30 16:30:16 【字体:小 大】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九条 我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励的比例占学生20%以上,每年奖励学生2000余名,奖助学金分别为每人8000元、5000元和2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为:1500元、800元和5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科技竞赛、职业技能竞赛、文体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获单项奖学金,奖金数额300元——1500元。

社会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个人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而设立的奖学金。

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学院设立勤工助学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委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人:刘剑锋

监督电话:(020)36095880

传真:(020)36093892

电子邮箱: bvtc2006@163.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6093333 86472711

传真:(020)36095908

电子邮箱:byzb-2001@163.net

学校网址:http://www.bvtc.edu.cn

招生网址:http:// www.bvtc.edu.cn/zsb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白云学院于2011年4月1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白云学院2011年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白云学院授权广东白云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将这篇文章一键分享到: Qzone一键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网易微博分享 分享到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QQ书签 Google书签 Del.icio.us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