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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8-4-8 18:13:33 【字体:小 大】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为了做好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一、基本信息

1、学院全称及代码:学院全称为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际代码为:12382。

2、办学属性: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主要承担高职专科层次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具有高职大专层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从普通高考录取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学制为3年。

3、办学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即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

4、联系方法: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编码:530007。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3249851、3246471(传真)。学院网址:www.gxnyxy.com.cn,E-mail:gxnxzjb@163.com

5、办学规模:校园占地1005亩,校舍面积20多万平方米。设置七个系三个部:园艺工程系、生物技术系、动物科学技术系、商贸管理系、食品与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外语系、公共基础部、社会科学教学研究部、继续教育部。专兼职教师428人,全日制在校生近7000人,本、专科函授生近2000人。近三年学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2005年为97.91%,2006年为95.02%,2007年为96.96%。

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2008年全部招生专业及所属方向为32个。

2、招生计划:2008年计划招收大专层次高职新生2500人。

3、相关说明: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市)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4500-6000元/年/人。各专业的具体收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各省(自治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册上的收费为准。

2、住宿费标准:400-800元/年/人。不同学生公寓的具体收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四、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1、学院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奖励的比例为在校生总人数的30%。设一等奖学金6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5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400元/年/人。

2、其他奖助学金:相关部门资助我院的奖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广西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申请办法可在本院网站查询。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经批准后获得资助。

4、勤工助学: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课余劳动获得一定报酬。

五、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2、外语语种:所有专业的高考外语语种均为“英语”,录取后不进行面试。

3、男女比例: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4、身体健康:录取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食品类专业不录取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考生。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如参加我院与境外院校合作办学或委培形式需要出境出国时,身体健康情况要符合相关条件。

5、专业级差: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级差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10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0分,以此类推至第六专业志愿。对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退档。

6、结果公布: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市)招生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留学说明

应用越南语、商务英语和应用泰国语等三个外语专业,采用“2+0.5+0.5”办学模式,即在本院学习两年,前往国外留学半年,实习半年。在国外留学半年的费用分两部分, 即本院学费500元,其余费用按所在留学国学校的收费标准收取。办理出国护照、体检等费用自理。

七、毕业待遇

1、毕业证书:在校修学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2、就业推荐:按照国家有关的政策办理毕业生手续;学院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

八、解释权属:本章程由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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