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拨办法,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经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2008年我院面向浙江省应届高中毕业生进行自主招生,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有特长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符合高考(含单考单招高职,下同)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和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我院。报考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米。
二、招生计划
2008年我院安排自主招生计划160名,专业及计划具体分布如下:
专业名称 |
计划(名) |
学制 |
学费(元/学年) |
招收对象 |
电机与电器 |
50 |
三年 |
6000 |
普高理科 |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登录我院招生网站填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在网上提交后打印一份,由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凡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二)在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4月13日前,邮政快递(EMS)或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2.承诺书: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名。
3.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A4纸)。
4.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6.考生高中阶段的各科会考成绩(等第),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7.高中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复印件(A4纸),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三)报名考试费:11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费。
(四)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四、报名截止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通讯地址和咨询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4月13日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4月17日-18日
(三)通讯地址:温州高教园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行政楼119室),邮编325035。
(四)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119室
2.网络咨询: http://zs.wzvtc.cn
3.电话咨询:0577-86680020
五、测试方法与时间
(一)学院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分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学院制定的测试内容、形式、考评办法,经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测试时间:文化考试时间为2008年4月19日-20日;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08月4月26日-27日。
六、录取规则
(一)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划定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分数线。进档考生根据所报考专业志愿,按照文化考试分数、综合素质测试分数和加分因素三项合计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如生源不足,则转入普高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成绩过低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在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
(六)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通过我院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七、其他
(一)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学费每学年6000元/人;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每人每年1100-1200元。
(二)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八、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