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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08-4-17 15:04:26 【字体:小 大】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学院本部地址,通州区北关芦庄1号;涿州校区地址,房山区琉璃河南侧涿州大石桥;东四校区地址,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西四校区地址,西城区西四北三条乙26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招生人数:1950人(其中北京1920人,河北8人,山东8人,江苏8人,黑龙江6人)

考试语种:英语

录取规则:

1、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3、单独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严格按考生志愿录取,填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不予调剂到此类专业。

5、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学费标准:普通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年。

毕业与证书: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北京市教委及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院招生就业办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106室(东四校区)

邮政编码:100010

咨询电话:010-65231250  010-65253959

学院网址:www.bjcz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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