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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2008-4-18 12:27:22 【字体:小 大】

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

学院本部:东区: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 

西区: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10号  

南区: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工业园兴业街6号

轻工校区:山西省太原市马道坡街57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层    次:高职(专科)

六、学校代码:13528

七、录取规则

(1)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外语语种: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3)报考我院考生,身体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5米以上,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5)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投档,按照考试成绩,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6)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含所有专业)为志愿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以分数顺序,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8)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9)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颁发证书

符合我院毕业资格的学生,毕业时发给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九、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

   (1)学费、住宿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的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2)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设有奖学金以及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符合要求的学生,经学院审查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     邮    编:030006

联系人:学院招生办公室      蒋鸣         电    话:13803467818  

传 真:0351-7013198                        咨询电话:0351-7015210  

网    址:www.sxzzy.cn         E-mail: zjb@sxz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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