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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2008-4-21 11:34:33 【字体:小 大】

2008年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公办性质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 

二、办学地址: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5号    

          花源校区: 新津县花源镇

三、录取规则:

1、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开、公正录取考生。

3、学院面向四川、重庆、贵州、河南、海南、新疆、云南七个省(市、自治州)招生。

4、我校录取将遵循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

5、所有专业对各相关科目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6、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7、对男女考生、应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一视同仁。

8、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空乘与民航商务方向)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

9、学费、住宿费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联系电话:(028)85327933   85323653    87059566            邮编:610041

网址: www.cdvtc.edu.cn                  Email:zhaojiuchu200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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