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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2008-4-21 11:57:54 【字体:小 大】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校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全称及代码: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12967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方法录取新生。

2、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均无特殊要求。

3、认真处理各考生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的情况下,我院愿意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4、录取照顾政策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加分后总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的考生与其他无加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的考生同等对待。

5、我院所有专业原则上不限男女生比例。

6、我院各专业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7、英语类专业要求参加英语口试。

8、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可调剂各分专业计划。

9、其他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四、助、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生·年;广州助学金: 2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分四等:特等奖1000元/生·年、一等奖600元/生·年、二等奖400元/生·年、三等奖200元/生·年;师范生补助:每个师范生每月享受55元的生活补助;贫困生还可申请减免部分学费。

五、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住宿费400~1200元/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0-3150305、3150102、3150995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瓦窑坝35号         邮编:646005

网址:http://www.lzy.edu.cn       E-mail:lzy835@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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