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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2008-4-22 10:03:51 【字体:小 大】

2008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证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陕西教育厅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四条 主管部门 :陕西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性质 :民办高职学院。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2008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分省招生计划

专业

西

西

  

650

80

30

60

330

80

20

50

 高职(专科)合计

650

80

30

60

330

80

20

50

  文史合计

330

39

15

30

170

40

10

26

    旅游管理

70

11

3

7

30

12

2

5

    酒店管理

93

10

5

8

50

10

2

8

    烹饪工艺与营养

167

18

7

15

90

18

6

13

  理工合计

320

41

15

30

160

40

10

24

    旅游管理

63

9

2

8

30

8

2

4

    酒店管理

91

10

5

7

50

10

2

7

    烹饪工艺与营养

166

22

8

15

80

22

6

13

2、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及学费标准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及方向

学费

(每年)

640101

旅游管理

6200

640101

旅游管理(导游方向)

6200

640106

酒店管理

6300

6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中餐烹饪方向)

6500

6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烹饪方向)

6600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七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后,成绩达到我校当年(当地)录取分数线,身心健康者即具备录取到我校学习的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总原则:对所有投档考生,根据本人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所有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文体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对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我院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对高考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投档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顺序并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我校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录取其它专业志愿上线的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专业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省招生办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学院名称具印。

第七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九条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 029-85230066   13679162345

2. 院校详细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43

西安市泾河工业园区(新校区)

注:08级统招新生第一、第二学年均在新校区就读。

  3. 邮政编码: 710061

  4. 电子邮件: wang-shouwen@163.com

  5. 网页地址: www.sncook.com

第八章   

    第十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2008年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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