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狮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天狮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7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她是一所服务天津,面向全国,培养以文法、经济、管理、信息科学为主的应用型人才的高等学府,业务主管部门是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我院坚持以素质教育为本,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在注重高职实践技能培训的同时,强化英语、计算机能力的培养,实行学分制、多证书制、弹性学制和工学交替制等学籍管理措施。
办学条件、教学设施精良,完全符合并超过教育部颁布的办学条件标准。
学院有崭新的教学楼、学生公寓,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各专业设有设备精良的实验、实训室。体育设施优良,场(塑胶标准体育场)、馆(室内体育馆)、池(标准游泳池)齐全。
办学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源泉路15号
层次:高职(三年)
二、录取原则:
1.依照国家和天津市高招办有关政策,在第一阶段网上录取时,我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自主确定最低录取线,以考生高考分为依据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科外语(英语)成绩突出者可降分录取。凡愿意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根据考生意愿及学院情况,当第一志愿专业未能录取时,录取在相关或相近的专业,学院将尽量满足学生的专业志愿要求。
2.凡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政策照顾的优异生、三好生、特长生等,学院按政策规定录取。
3.我院在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范围尚有计划未完成时,将通过市高招办将余缺的计划向社会公布,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
三、收费情况:
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津价费[2000]389号、[2000]464号文件规定,学费6500元/人.年(入学后,不再收其他费用,如:保险、体检、军训费等)。
四、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结果由学院邮寄、通讯等方式予以公布。
2.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学院不办理由此所带来的其他相关事宜。
五、咨询地址:天狮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武清开发区源泉路15号)
邮编:301700
电话:82113117
传真:82113117
网址:http://www.tianshi.edu.cn